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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供認不諱

[b=3087339,ba=《風水密碼之奪寶》]

看到這兒,劉華朝張老實冷聲道︰「張老實,事已至此,我看你還如何狡辯?你不是說跟李寡婦不熟嗎?真要是那樣的話,為什麼這條狼狗對你這麼親昵?

你之前狡辯稱你平時不怎麼跟李寡婦來往,既然這樣,你怎麼知道這條狼狗叫小黑?還說什麼今兒沒時間跟它玩,看來,你平時沒少跟這條狼狗玩耍啊。

這條狼狗整天拴在李寡婦的家中,就連跟李寡婦生前有些交情的田張氏,它都不買面子,卻偏偏跟你這麼熟悉,想必你平日里沒少往李寡婦家里跑,否則這條狼狗不可能把你當成主人。」

說完這句,劉華將目光轉向佟震︰「總捕頭,請你現在派人去張老實家里搜查,雖然銀子咱們無法辨認哪些是李寡婦的,但是,我相信那些首飾一定能夠被認出來。

這樣,你將死者家里所有的女性首飾都搜出來,然後拿到這里,請田張氏和村里的婦女們辨認一番,我相信張老實肯定沒有將那些首飾給扔掉。」

看到之前發生的事情,佟震已經震驚的合不上口了,他當了這麼多年的總捕頭,現在才知道,案子還能這麼破,一條普通的狼狗居然也能作證。

听到劉華的吩咐後,他這才回過神來,敬佩的看了看劉華,然後一招手,親自領著十幾名捕快去張老實家搜查證據了,看著佟震和那些捕快們離去的身影,張老實終于慌神了。

大約過了一個多小時,佟震跟那些捕快們全都回到了現場,見到劉華後,佟震一臉敬佩的說道︰「劉捕快,你還真是料事如神啊,我們在張老實家里發現了許多首飾。

其中最令人感到可疑的是這枚純金鳳簪,鳳簪上面刻著一個名字------李香紅,而本案死者李寡婦的名字正是叫李香紅,現在人贓並獲,我看他還怎麼狡辯?」

旁邊的張老實听到這兒,再看到佟震手里的那枚鳳簪,頓時癱倒在地,見此情形,劉華走到他身邊︰「張老實,請你解釋一下,為什麼李寡婦的首飾會出現在你的家中呢?」

听到劉華的這個問題後,張老實臉色蒼白的看著他︰「這位捕快大人,我能不能問你一個問題?為什麼你從一開始,就將目標鎖定成我了呢?」

「你錯了,開始的時候,我並沒有將目標鎖定為你,我只是在看到死者身上的傷口時,懷疑凶手跟死者認識而已,當時我還沒有懷疑凶手是你。」

頓了片刻後,劉華繼續道︰「張老實,令我對你產生懷疑的原因,是一個細節,孫大少因為閑的無事,在門口逗弄這條狼狗,因為跟孫大少不熟悉,這條狼狗朝孫大少又吼又叫。

這時候,我突然想到,之前我跟佟總捕頭,進入死者家中調查案件時,這條狼狗也是狂叫不止,而當佟捕頭把你找來詢問過程的時候,這條狗居然沒有叫喚。

那時,我心中便產生了懷疑,對你產生疑問之後,我便將你之前所說的每一句話,都進行分析比對,之後,我便發現了你的可疑之處。

最明顯的一點,我之前曾詢問你,村里的村民最後一次看到李寡婦是誰?那是什麼時間?而你告訴我,最後一次看到李寡婦的人是你。

你說那是在三天之前,按照你的話,我將死者遇害的時間鎖定在了三天前,但是,尸檢的時候,我卻發現死者尸體腐爛的程度跟你提供的時間極為不符。

接著,我回想到這條狼狗對你的態度十分異常,便猜測你很可能經常跟李寡婦見面,李寡婦的住處十分偏僻,你要是來的時候稍微隱蔽一點,想必是不會被村里人發現的。

最重要的一點,李寡婦的致命傷口是在肚臍下方,而且傷口是由下而上刺入的體內,這種傷害方式,必須得是凶手跟死者近距離接觸時才能做到。

最理想的狀態,是兩人互相抱在一起的時候,這時候因為凶手被死者抱住,手臂揮舞的空間不大,無法彎臂用匕首直刺死者,因此只能用匕首從下向上挑刺被害人,所以死者尸體上才會出現那樣的傷口。

你作為村長,手中自然有些權利,可以為村內生活困難的住戶爭取一些福利,我不知道你是用什麼手段跟李寡婦好上的?但是,我相信你們兩個肯定有不正當關系,而且這種關系保持了好幾年,最後,你們應該是在某件事情上出現了分歧,所以你才會出此下策的。」

听到劉華分析到這兒的時候,張老實徹底傻眼了,平復了片刻後,他看了看周圍對自己指指點點的村民,然後嘆了口氣︰「唉……我以為報官後,來查案的會是縣里的杜捕頭呢,沒想到來的竟然是你。

早知道這樣,當初我就不讓人去報官了,我們縣衙門里的杜捕頭,平日里只知道吃喝,最怕看見死人的尸體,每當縣里發生命案後,他從不出現場,只派幾個捕快去走走過場,然後便發放死亡鑒定。

我報官之後,杜捕頭果然沒來調查香紅的死因,可是沒有想到,他竟然將此案上報了,然後這位佟總捕頭過來查案了,緊接著,你這位小神捕也來了,看來這一切都是天意啊。

沒錯,李香紅是我殺死的,當初李香紅的對象去世後,我見她一個婦道人家,獨自生活十分艱難,便私下里為她爭取了許多福利,讓她的生活稍微過的好一些。

當時我也沒圖什麼,就是想幫幫她,大約是兩年前的中秋節,我給她領來了一些白面還有一些月餅,那一天香紅非得留我在她家吃飯。

吃飯的時候,香紅頻頻讓酒,結果,那晚我們全都喝多了,之後,當我醒來的時候,我發現我竟然和她睡在了一起。

這個時代,不論男女,都十分注重名聲,如果我們的事情被村里知道了,輕則驅逐出村莊,重則會被裝進豬籠里面扔在水里淹死。

所以我們兩個互相約定,永遠保守這個秘密,本來我想回去之後,再也不跟她聯系了,但是自那晚之後,我食髓知味,竟然有些戀戀不舍,所以每當夜深人靜的時候,我便瞞著妻子,偷偷跑到她家跟她放縱。

我和她的這種關系,一直保持了兩年多,本來我以為我們倆會永遠這麼過下去,但是,半個月前,一件意外發生了,也正是那件事情,改變了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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