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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冤屈

——「那你告訴我,你們又是誰?為什麼陰魂不散的纏著我姐姐?」丁小艾沒有理會女人,而是反問,眼神犀利的望著眼前的這對母子!

「不是我們纏著她,這是她老公欠我們母子的!」女人滿臉淚痕,一雙無辜的眼楮看著丁小艾!

原來這個女人名叫信芳芳,他的兒子今年八歲了,老公在工地上工作,原本一家人過著幸福的日子,沒想到兩年前,兒子忽然天天發燒,送到醫院的時候,醫生說兒子患了白血病,需要一大筆錢做手術,信芳芳與老公邱根商量著把家里的房子賣了,又問親戚借了不少錢,後來,兩人把所以的積蓄都花完了,親戚朋友根本不願意再借他們錢,當醫生說已經找到了合適的骨髓,但需要更多的錢,邱根告訴老婆讓她放心,他去想辦法!

沒想到老公出去之後就再也沒回來,信芳芳以為邱根拋棄了他們母子兩個,就在第三天的時候,信芳芳無意間在醫院的電視里看到了自己老公邱根因為搶劫被抓的消息,還承認了自己之前在三號公寓和紅葉酒吧的殺人事件,信芳芳根本不相信這些消息,要麼是警察搞錯了,要麼就是電視台在造謠,當她要趕去警察局問個究竟的時候,有一個人拿著一筆錢給她,還安排她去監獄看邱根,還跟邱根說自己已經收到了錢,信芳芳沒想那麼多,在金錢面前,她照著那個人的話做了,而那個人正是賀振勇安排的,那人還答應信芳芳,等見了她老公之後,只要按照那個人說的做,那個人之後還會再給他一筆錢,讓她兒子換骨髓!

可是信芳芳萬萬沒想到的是,那個人答應自己的事不僅沒有辦到,等信芳芳找到他的時候,他還不承認自己認識信芳芳,信芳芳走投無路,以議案又催著醫藥費,眼看兒子就要被病魔折磨死,信芳芳只好把兒子偷偷帶回家,自己獨身一個人再去找那個人答應要給自己錢的那個人,想讓那個人給自己一個說法,實在不行,她就打算把那個人告到法院去,為自己的老公和自己討回一個公道,看他如何耍賴,因為信芳芳手中有當時和那個人簽下的合約,雖然只是一張紙條,信芳芳相信法律會還她一個清白的!

人算不如天算,次日清晨,信芳芳昨晚訂了早上五點鐘的鬧鐘,凌晨三點多時候,響起的並不是鬧鈴,而是火災警報,信芳芳被煙霧嗆醒,趕緊去叫自己的兒子,沒想到兒子已經被大火燃燒,信芳芳拼盡所有力量也沒有救下自己的兒子,最終只能陪著兒子被大火活活吞噬!

「就憑這些,你就認為是賀振勇做的?」丁小艾忍不住打斷信芳芳!

信芳芳悲痛萬分的搖搖頭,「是有人早已在我們喝的水里下了藥,所以我才會和兒子不醒人世!」

「那你有證據嗎?」丁小艾繼續問!

「後來,我死不瞑目,不知該去哪里,我可憐的兒子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我帶著他找到了那個給我們錢的人,我打算要殺了他,最後他才告訴我,是賀振勇讓他這麼做的,還說是賀振勇讓他給我們下藥的,再後來,我殺了那個人,就和兒子準備去糾纏著賀振勇,原本我也是想殺掉他,可是又想想,這樣做太便宜賀振勇,我要讓他一輩子不得安寧!」信芳芳惡狠狠的說!

「那你為什麼不直接去找賀振勇,而去糾纏我姐姐?」

「我原本是想找他的,可他的身上有一塊兒玉觀音,開過光,所以我們根本無法接近他!」信芳芳依然沒有停止落淚!

「哼,」丁小艾冷笑,「就算你們能害死他又能怎麼樣?原本你們可以有一個翻案的機會,可現在,你們把賀振勇派去的那個人給殺了,你們現在又接近不了賀振勇,難道你就打斷去山海無辜的人嗎?」

「那我們能怎麼辦?我們去找過驅鬼師,他們怕惹麻煩,把我和兒子趕了出來,我們真的已經別無選擇了!」信芳芳走投無路,如今已是這樣的局面,她對自己做的事業供認不諱!

對于信芳芳口中所說的火災,丁小艾基本沒什麼印象了,可丁小艾清楚的記得那個自殺的男人,也就是信芳芳所殺害的人,名叫李順,死相特別難看,听陳文博說,他是因為壓抑,狂躁,血管膨脹然後跳樓致死,當初丁小艾也沒有多想,就幫他去投胎了,沒想到這死亡的背後居然藏著這麼大一個陰謀!

第六十五章

信芳芳見丁小艾有些猶豫,繼續說︰「我知道你肯定也不會幫我的,因為賀振勇畢竟是你的姐夫!」信芳芳轉身帶著兒子準備離開,可又似乎想起什麼回過頭說︰「你要小心賀振勇,我們纏著他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他對你姐姐根本不是真心的,他在外面還有個女人叫蔣雯西,你姐姐還經常在你這里打探消息給賀振勇通風報信!」說完,信芳芳這才再次牽起兒子的手離開!

「等等,」丁小艾忽然叫住了他們母子,「你們準備去哪里?是想回去繼續糾纏我姐姐,還是去想辦法找賀振勇報仇?你以為就憑你們母子的力量能將賀振勇怎麼樣?再說你們已經不屬于這個空間了,我也不會讓你們離開的!」丁小艾的話還未說完,手中的紙鶴已經在空中翩翩起舞!

信芳芳見狀,也不再移動步伐,像兩只任人宰割的羔羊站在原地,因為她知道,丁小艾放出來的紙鶴是什麼意思,半響之後,丁小艾緩緩開口,「這件事情既然我知道了,我一定會幫你的,只是我需要時間去調查真相!」

丁小艾坐在沙發上,思緒回到了一年前的一樁人命案,一個名叫葛明強的男孩才十六歲,正在上中學的他生性有些孤僻,不喜歡和外人來往,唯一最親近的人就是他的母親舒素雲,在葛明強六歲的時候,父親總是喜歡在外面喝酒,每天都是醉醺醺的回家,回到家對舒素雲不是拳打就是腳踢,舒素雲過夠了這樣的生活,要和葛明強的父親離婚,可每次葛明強的父親都是下跪乞求舒素雲不要離開自己,他還發誓戒酒,可屢屢食言,後來舒素雲實在無法忍受,就向法院起訴離婚,終于,在法院的審判下舒素雲離婚了,帶著兒子離開那個令人不寒而栗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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