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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4章軒轅黃帝定國法華夏子孫創文明

()第384章軒轅黃帝定國法

華夏子孫創文明

其他部落的反抗,很快被皇帝都鎮壓下來了。從一個個堅定的反抗者那里,皇帝意識到,沒有人把正義真正當成是對自己的好事,心甘情願去執行,做正義事是勉強的,在任何場合下,每一個人都能夠干壞事,他總會去干的,這是因為,從不正義中,人能得到好處,相反,從正義那里,人更多是一無所獲。

有權人,不為非作歹,不奪人錢財,那他就要被人當成天下第一號的傻瓜,正法保護的,都是社會最美好的東西,人們之所以心甘情願去違反正法,就是為了去佔有國法保護之下的自然環境、社會秩序,身體等美好的東西,光有國法還不行,還必須去執行,做到令行禁止,違法必究,這就需要執法隊伍,這就要求國家不能夠帶著邪惡的目的。

東方國家成立之初,就從研究人性的弱點即在**驅使下的貪婪——貪婪的動機,貪婪的行動,貪婪的後果進行全面而系統的制止,國家的法制,社會的倫理,民間的信仰,均以克服人性的這些弱點為行動準則,使人們在自覺的基礎山,維持社會的秩序,以實現人與自然、人與社會的和諧,無論社會怎麼變遷,無論外族怎麼入侵,無論朝代怎麼更蘀,炎黃子孫生生不息,自覺遵守祖先的教誨,成就了堅固的東方文明長城。

這個文明,盡管建立在對人性的不遵重甚至摧毀的基礎上,但是,前四紀的成功與失敗,讓社會的治理者有意識到,只有最大限度地克服人性的弱點——限制人的**與貪婪,才能降低人對社會的破壞和自身未來的毀滅,這是人對自己生存的憂患的結果。

東方的行為之所以被稱為文明,就在于黃帝經過無數次的奮斗,經歷無數人的抗爭,深深意識到,無論蚩尤,還是夸父,還是刑天,都有正義的素質,但是,正義是一個糊涂賬,是世間不靠譜的事,誰都可以說自己的舉動是正義的,誰都可以打著正義的旗號,干著自己想干的事情。要避免此類事情的發生,就必須制定統一的行為準則。從一個個反抗的力量來看,都是希望侵佔社會中最美好的事物——權力、物質財富、美色,要想成為一個有作為的統治者,就必須把社會中最美好的事物保護起來,如果一個統治者連社會中的最美好的事物,就是一個混蛋!就會被後人恥笑!自己大老遠地從西域來到中原,為的是啥?難道就是為了增加地盤?難道就是為了與一個個反抗者打架?難道就是為了讓別人稱頌自己力量的強大?都不是,那是為了啥?

他想著一個個屈死的靈魂,一個個響當當的名字,他知道了,大家寧可為鬼雄,就在于自己沒有說服力,在于自己說話不算數,如果自己有極大的威望,能夠說話算話,能夠說一不二,世間就會避免多少不必要的悲劇發生!自己為啥沒有權威,就在于社會沒有一個衡量對錯的標準,這樣,誰干得再好,別人也會不理解,不贊同。在這個世道上,不正義的事能夠讓人獲利,遭受不正義侵犯的人是受害者,遭受不正義侵害的人,所受到的危害,遠遠超過干不正義所得的利,那些不想再遭遇危害的人,必須訂立一個契約,這就是國法的起源。

以前的仙人強調正法,此時的統治者,一切從維護國家的完整與權威出發,最大限度地保護國家的利益,才能夠最大限度地制止沖突,在這里,正法正在被國法所取代。

黃帝繼續對社會各種現象的思考,正義之所以為大家所接受,甚至頌揚,是因為這些人沒有力量去干不正義的事,相反,那些真正有力量作惡的,絕不願意訂什麼契約,答應既不害人也不受人害的契約,他們只願意享受國法的庇蔭,都要以自己的紀律、行動凌駕在國法之上,或者與國法平起平坐。自己作為強者,要與弱者訂立一個共同遵守的契約,這需要一個犧牲精神。要制定一個讓人尊重的國法,首先,自己就不能夠有扒紅薯的心里。如果國法制定者心數不正,淨想著坑爹的事情,那還不如不要國法。

那些做不正義事業的人,並不是出于自己內心的心甘情願,而僅僅因為沒有本事作惡,沒有人把正義真正當成對自己的好事,心甘情願去執行,做正義是勉強的,任何場合下,一個人只要能干壞事,他就會去干的,這是因為,從不正義中能夠取得好處,相反,從正義那里,人更多的情況是一無所知。

歷朝歷代,短短的幾十年,長的也只有幾百年,沒有能夠逃過這個怪圈的,究其原因,就在于統治階層以各種手段收繳了百姓的貪婪之後,他們清楚國法所保護的內容,里面有著太多誘惑,于是,統治階級千方百計把自己游離于國法之外,或者把自己的家法,自己的紀律放到與國法平起平坐的地位,他們知道限制百姓的**,卻不無法限制自己的貪婪,一旦其貪婪程度超越百姓的容忍程度,社會離心離德,國家就失去了信用的基礎,社會的瓦解甚至崩潰,只是遲早的事。

幾千年的封建社會證明,社會無

力承擔貪婪,即使是帝王一個人的貪婪,社會都無法承受,帝王的過度貪婪,是封建社會滅亡的根本原因,帝王少一點貪婪,自己的王朝就能夠延續更長久的時間,社會沒有義務承擔統治者的貪婪,百姓不願意滿足統治者的無休止的**。無論國家機器多麼強大,貪婪是違背東方未明傳統的,這是王朝的底線。

黃帝的思考還在深入下去,他清楚地意識到,國法在社會倫理中的重要作用,國法作為社會治理的基本準則,人人必須遵守,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讓國法高于一切,任何組織讓人的紀律約束都不能與國法平起平坐,更不能超越國法,否則,國法就是惡法!惡法主要體現以下幾個方面︰

1.國法必須涵蓋全社會的所有黎民,即使是一個人、一個組織能夠凌駕在國法之上,國法就是惡法。

2.國法不完備,少數人能夠利用國法的漏洞謀取權利。

3.國法不能夠維護黎民百姓的利益,相反卻成為統治階級統治黎民的手段。

4.國法盡管在制訂時有其合理性,但不能夠滿足時代的要求。

5.只對少數人有利,而對普通黎民百姓不利的國法。

6.國法內容有違背社會道義,侵犯百姓尊嚴,傷害生命肢體的內容。

7.國法流于形式,無法執行或執法隊員難以執行。

8.惡人執法。

皇帝希望成為東方文明的鼻祖,他幾乎是反復叮囑手下的倉頡等大臣,從民族的前途與未來出發,字斟句酌地指定國法,寧可不要也不要制訂惡法,他相信,惡法的結果,百姓就要遭殃,要知道,百姓中很多成員都是自己的子孫後代,是自己血脈的傳承,是自己希望的寄托,他旗幟鮮明的反對惡法,還在于,他要開創一個文明的社會,他要成為一個讓後代敬仰的開山鼻祖。他知道,國法要有德,只有有道德的國法,才能讓百姓有安全感,才能夠愛這個國家,進而熱愛統治者,有道德的國法,是聯系國家與百姓的紐帶,是百姓心心相印,同呼吸共命運的橋梁,是黎民百姓認同國家,按政權的基礎。相反,惡法,只能夠帶來暴政,讓百姓離心離德,讓社會分崩離析,惡法所治理出來的社會,只能是罪惡的社會,百姓將受到罪惡社會的報應。他不希望自己的子孫後代只能生活在無休止的內戰、內亂、內斗的狀態,也不希望自己的子孫後代身上的能量只有選擇暴力,摧殘的方法報復社會,使社會在內耗中緩慢前進甚至倒退。

一想到這些,黃帝常常臉上冒汗,出氣喘急,他能想象到一個罪惡社會的狀態,能夠想象到民不聊生的慘狀,也能夠刻畫出罪惡社會內困外急的社會狀況,已經等不及了,他要建立有道德的國法體系,在自己有生之年,一定要親手創建出來,其主要思想內容包括︰

1.對所有的百姓包括黃帝自己,每一個都要服從國法的約束,都要抑制**,控制貪婪。

2.所有百姓都受國法的保護,享受國法這棵參天大數給百姓帶來的庇蔭。

3.只有有道德的人才能夠從事司法工作,無道德的人不得參與。

4.國法是社會的準則,但可與此相沖突的都是無效的。

5.社會道德倫理,民間信仰,都是法律的有益補充,任何人不得對破壞社會化倫理道德的價值觀,不得破壞民間信仰,這些只是有比國法成本更低的社會行為準則。

黃帝很理智地把人類的真正智慧放在了社會治理上,他和他的後人,都很珍惜這種為民服務的機會,他們以自己的行動,珍惜了民族的感情,他知道,能夠為民服務,是機會,不是權力,是自己心甘情願願意為民服務,而不是百姓的選擇,自己既然熱衷這個事業,就要真心實意把這個工作做好,而不是去口號,也不去掩蓋自己的失誤不足,他以蚩尤、夸父、炎帝、刑天的反抗引以為戒,時刻反省自己的所作所為,不斷完備國法的內涵,在他700余年的生涯及後繼者的辛苦努力下,建立了一個文明的社會秩序。這個秩序,成為今後社會楷模,成為後人言必談炎黃,也形成了後人心甘情願地自稱為炎黃子孫的原因。

黃帝的成功,在于自己的的理智,不折不扣地追逐自己的理念,無怨無悔地為一個理想的社會,而不斷付出,最後,尋找了最適合當時社會狀況的社會形態,這個形態,是對整個人類**與貪婪的限制上,全國上下,概莫能外,他找到了社會治理的最有效的辦法,也找到了保護社會與自然的最好辦法,為中國文明的後續,尋找了最好的社會治理方法,他們手段與方法,盡管剛開始飲起了許多人的反抗,但實踐證明,這是最好的治理手段。

盡管黃帝的治理是建立在奴隸社會基礎之上,有其殘酷的一面,壓制了自由,但自由並不是最好的社會狀態,如果人們以自由為借口,自由地侵犯其它民族的利益,自由地搶奪其它民族的發展空間,自由地殺戮,自由地對其他生命屠殺,但從長時間來看,在自己自由發展自己的同時,無不在剝奪其他民族的自由,最後,也會報復自己。

在猿人向人進化的過程中,黃帝的社會治理觀念,防止了民族之間的大屠殺與傷害,在限制百姓眼前的利益的情況下,保護了民族的長遠利益和根本利益,使百姓由不接受到自覺接受,進而,形成了民族的傳統,後人們的音樂,舞蹈,文化等藝術形式,保存下來,成了流淌在子孫身上流動的血液,跳動的脈搏自覺後的行動,這成就了後人堅韌、堅強、不屈的性格,成為了三思而後行的思維習慣,成為了勤勞,沉穩,大氣的民族精神。

一個民族,無論如何艱辛,都不能把自己的根失去,能夠留住根這個民族才是這個民族,否則,民族就成了另外的民族,如何讓人認同?讓人如何來熱愛這個國家?民族不能急功近利,不能把短平快作為追求,不能被眼前的唯物世界迷失了方向,不能只去根本而追逐虛幻的,不能夸夸其談,因為我們的文明不接受這些!我們的文明是真實的,我們的民族是真實的,民族的追求也是真實的,民族不能被欺騙,民族的傳統都是優秀的,能夠延續幾千年,證明了文明的頑強的生命力。

民族的信仰都是有價值的,今後的文明,只是認識了眼前的東西,局部的世界,而黃帝所創造的文明,都是全面的世界社會最根本的東西,不需要整天去改革,不需要把不光彩的事情當成一個事業,整天去「深化」、「堅決」、「必須」••••••

想讓別人怎麼對待自己,自己就怎樣去對待自己的文明!四大文明古國一脈相承,都追求更加長遠,更注意未來的思路,謹慎地選擇了了人類在社會中的軌跡,這是人類的命運,無法過多過快地超越人的自然屬性,否則,受到最大傷害的,是人類自身。文明古國之所以能夠成為文明古國,就是由于國法的庇護!我們現在的社會之所以無序,就是把黨紀國法相提並論!(第十部分《中國夢》之《要正確處理黨紀與國法的關系》將有詳細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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