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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關 集中回答書評一

[精華]大大,據偶所知,天啟六年(1626年),是西班牙佔領的台灣北部,後來,荷蘭人侵佔了澎湖。至于荷蘭人佔領台灣,那要到崇禎十五年(1642年),他們打敗西班牙之後。;6-209:;

答︰根據史料,西人確實也到過台灣,但荷人更早,1621年便已到了台灣。至于所謂的荷西爭台,是因為一小股西人來台,在台中築了小城,名叫聖地亞哥,好象是這個名,懶得查了。後來沒有多久,便被荷蘭人趕走了。西班牙人在台灣一沒有殖民,二沒有大規模貿易史,三來所待時間甚短,所以完全可以忽略不計的。

[精華]作者好像把都司跟衛所搞混了。都指揮使司,簡稱都司,長官為都指揮使,正二品。衛所長官為指揮使,正三品。也就是張偉應該是「台北衛指揮使」而不是「台北衛都指揮使」,都指揮使只有福建才有設置。另外張偉身處台灣海上,最好是兼充台灣游擊將軍,否則鄭芝龍主管海防,必須受其節制。張偉如果也升為游擊,跟鄭相同,這也顯出賄賂的效果。神#183;冒牌的lt;6-113:25

[精華]明朝武職最高的總兵才二品,在上去只能封個什麼將軍的或什麼侯的,就象左良玉,那也是百里無一,羨煞了眾武將。台灣當時最多最多設府,三品都指揮實在是大了,全國才有幾個呀?黃泉天使lt;6-107:55

答︰官制好象有不少人提意見,我干脆一起回答了吧。

都指揮使司簡稱都司,負責指揮一省的衛所,與布政和按察合稱三司。明初,衛所制度剛剛開展,都司之職甚是重要,正二品,都是選親貴之人充任。待中後期京營和邊軍制度興起,要沖地方也以總兵官帶兵節制,衛所制度崩壞。常有一衛所名額五千六百人,實則一千左右,一千戶所百人不到的局面。故而都司之職漸漸為人輕視,真正領兵的乃是總兵提督之類。一般來說,明早期總兵管大多是有爵位之人,候伯領兵也是常見,故而加將軍號也不稀奇。到明末時雖領兵數萬十數萬,亦很難加什麼將軍號。故而左良玉封平賊將軍,是為莫大殊榮。

到了此時,所謂的五官都督府都是閑職,更別提什麼都司,衛指揮使,同知之類的了。明朝重文輕武,一個文官巡撫常統領十數總兵,至于副將千總游擊之類,簡直被 之如狗。所以不要從品級上一看,啊三品官,好象很大?其實坦白說,根本連個知府都不如。作者讓朝廷授張偉衛指揮使之職,一來不用受節制,自由度高,二來是軍職,方便領兵打仗之類。而授張偉總兵之職不大現實,故而給他一個小小的衛指揮使干干,還是比較符合實際情況的。明朝衛所多時,好象是有三四百個吧,什麼指揮使三品官,簡直是多如狗啊。至于冒牌神說的都司和衛指揮使是俺的筆誤,讓這毒蛇抓到了……不過還是要感謝的。

另︰努兒哈赤同志造反前,正是建州左衛僉事,正四品。

[精華]女主角哪里去了?主角也老大不小了天龍馬lt;6-113:;

答︰暫且還不會出現,豬腳二十來歲,女方不一定和他一般大的吧,不急不急。如果覺得豬腳性壓抑了,可以考慮配個丫鬟之類。不過豬腳成天忙的要死,就要打的熱鬧,可能近期內沒空啊。

精華]另外熊文燦應該是能看出何斌的能力的,一般情況對這種招安總是不會放心。對于朝廷來說,比較好的做法是增設台灣府,以何斌為知府,這樣的話,就可能分化張偉跟何斌之間的關系。神#183;冒牌的lt;6-113:35

答︰冒牌神,這個可是亂扯了。朝廷設州立府那是很慎重的,哪有立個政府的牌子把權力交給人割據的道理。明清兩朝除了設立土司和清初封藩之外,就不可能出現這種情形的。封建王朝最忌有人割據謀反,給你個衛所讓你爽爽就不錯了,給你政府的名義招賢納士,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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