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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一章 準備伏擊

陳風送走了楊乘,立刻開始緊鑼密鼓地準備起來,首先的任務,自然是調撥兩條船,前去杭州。

什麼最重要?絕對不是打楊通貫,而是把這二十萬兩銀子要回來。和官老爺打交道,最需要防備的就是他們踢皮球一樣,等到解決了楊通貫,再去要這筆銀子,恐怕,就會被江浙行省的那些家伙們踢來踢去,還會使勁哭窮,到時候,什麼都要不到。

陳風可不傻,必須要先落實了才行。

兩日後,裝滿了銀子的船只,就回了平江界,陳風這才下令,讓常遇春帶著三萬人馬,前去金山橫潦涇渡口設伏。

一萬騎兵,加上兩萬步兵,這些兵力雖然只是和楊通貫相同,但是,由于常遇春本來就是猛將,手下的三萬人,也都是精兵,又是伏擊,所以,對于這場戰斗,常遇春非常有信心。

同時,必須要在平望,平江和松江,都留下足夠的人手才行,雖然是去伏擊,也要留著後手,防備楊通貫或者江浙行省從中使壞。

除了常遇春之外,太湖水師也出動了船只,三三兩兩的戰船,看似隨意地巡邏,實則向著金山方向而去。

在進入江南之後,陳風一直都在大力發展水軍,一方面,對于他來說,想要在江南立足,沒有強大的水軍,是寸步難行的,另一方面,就是他知道,將會有宿命的一戰,以後的陳友諒,水軍非常強大,他必須要在水上擊敗陳友諒,就要比他更搶。

接收了太湖水師,陳風的水軍急劇擴張起來,現在,又從江南之地招收了一批水手之後,他的水軍,已經擴充到了三萬人。而正在趕制的大型戰船,經過緊張的制造,已經有十艘進入了水軍的序列。

這十艘船,都是最適合在江河之內行走的車船。

當初沈富提供的船只,是大型的海船,以帆為動力,底尖上闊,適合在海上行走。但是這種船只,在河流之中,並不合適。尤其是無風或者是逆風的適合,在湖泊里行走,都非常復雜,而想要在湍急的河流中逆流而上,那就更不可能的了。所以,陳風現在需要在江南重點發展的船型,就是這種采用人力的車船。

船長十五丈,兩側各有三個車輪,內有百名水手,使用腳蹬里面的踏板,驅動外面的車輪行走的方式,這比劃槳還要高數倍,畢竟人胳膊的力氣是沒有腿的力氣大的。////速度也比劃槳的船只要快,哪怕就是逆風逆流前進,也絕對不成問題。

在船只的上層甲板上,兩側經過優化,各放置了十門碗口銃,相比原來的改裝的戰船,只有四門碗口銃,火力增加了五倍,一次齊射,威力驚人。而上面,兩層樓高,密密麻麻地布滿了射擊孔,既可以使用火銃,也可以使用弓箭,而在船首,還有一塊用鐵皮包裹的尖端,可以撞擊敵艦。

這樣的戰船,就是比繳獲的太湖水師的鐵壁鏵嘴平面海鶻戰艦,戰斗力還要高一個檔次,威力驚人。不過,雖然江南的造船業非常發達,同時趕制這麼多戰船,也是不容易的,到現在為止,只有十艘戰船入役。

接到命令,劉彥昌非常激動,立刻命這十條戰船,參加這次行動。

不過,最激動的,自然當屬常遇春。尤其是,他已經知道,這群苗人,居然敢施蠱,來害恩人,因此,哪怕就是屢次受到恩人的指點,不要殺俘虜,這次常遇春也下了決心,一定要將這群苗匪全殲!不是擊潰,就是全殲!沒有俘虜,全部都得死!

他帶著他的三萬軍隊,迅速行動,前去設伏。

「阿哥,杭州城來命令了。」楊通貫正在嘉興的街道上游蕩著,希望能夠再看到水靈的江南阿妹,可惜,最近這兩天,路上不用說女人,就是連個男人都少見了。

一個時辰前,楊通貫闖進了一家賣豆腐的家里,听說他的女兒叫豆腐西施,是個遠近聞名的標致女人,但是,進去了之後,除了看到一個老翁和一個滿臉麻子的老太婆之外,沒有再見到其他的活物,那個丑陋的老太婆,差點讓他吐出來,直到現在,都不敢去想。

看著這杭州城送來的這公文,楊通貫拆開火漆,看了起來。

雖然楊通貫是苗人,但是,作為名門之後,他從小就學了很多的漢族問話,論起識字來,甚至要超過某些韃子的大官。

這一看,頓時,楊通貫大喜。

江浙行省命令他的軍隊,立刻北進,進攻松江!

現在,這群苗兵已經在嘉興呆膩了,他們開始懷念起杭州來,但是,他們的這個請求,江浙行省是不同意的,江浙行省讓他們進攻平江,他們也不願意,這樣傷亡太大。而松江,城池不夠堅固,又是突襲的話,應該能順利拿下來。

松江府的女人,他們還沒有嘗過滋味呢。

而且,讓楊通貫滿意的是,江浙行省已經答允,只要他拿下了松江,就封他為松江府的府尹,全權管理那里,連達魯花赤都不派,這樣的話,那里可就是他的地盤了。

換個口味,那里對楊通貫來說,還是個嬌羞的處女。

尤其讓他心花怒放的是,在公文的最後,又加上了一件私事,只要他拿下了松江,達識貼睦邇大人會親自主婚,將平章政事慶童的女兒嫁給他為妻,婚禮就在松江府舉行。

想起那麼個水靈的女子,要嫁給自己,楊通貫就恨不得立刻拔腿趕到松江府去。

「呂才,立刻集合隊伍,我們前去松江府。」楊通貫命令道。

听到他的話,一旁的呂才立刻拍馬,前去集合隊伍。

很快,特有的螺號聲響遍了全城。

听到這個螺號聲,爭執街道上四處禍害的苗兵,紛紛集合起來,看著剛剛被扒下衣服來的女人,雖然這臉蛋如此難看,身材卻非常好,皮膚細膩。不過,軍令如山,他們來不及享用了,只能在臨走前,用有力的大手,捏了捏對方的臀部,來不及讓胯下的活兒爽快了。

苗軍戰斗力搶,主要原因,就是這些苗人們很野蠻,在作戰的時候,哪怕遇上數倍于己的敵人,也敢撲上去狠狠地咬一口,這種人,對于世俗禮法自然也是不顧,想做什麼做什麼。

而且,他們還有一個其他軍隊沒有的優點,他們根本就不需要在戰前做什麼準備。兵馬未動,糧草先行,在他們這里,是個謬論。

因為,他們根本就不需要糧草輜重,走到哪里,就搶到哪里好了。

所以,在楊通貫接到了公文之後,一個時辰,他們就做好了戰斗準備,臭烘烘地殺向了松江府。

就在他們剛剛出城之後,城內,一個隱蔽的角落內,一只鴿子,拍著翅膀,飛上了天空。

經過了漫長的雨季之後,現在,江南終于是晴天佔多數了,這也是常遇春開始重振旗鼓的原因旨意,他帶領著自己的三萬軍隊,在天黑的時候,來到了預定的伏擊地點。

這里是苗軍北進的必由之路,南面是一條河流,河水猛漲,幾乎要沒過了橋面,而橋面不寬,也就容三人並行,這樣三萬苗軍,至少要走一個時辰,才能夠過去,而兩邊,都是起伏的丘陵,最適合他們打伏擊。

常遇春做了精心的布置,步軍隱蔽在兩側,一會兒,先用箭矢,再以泰山壓低之勢沖下來,而接著,他的騎兵,就會像是梳子一樣,在對方的陣營里來回馳騁,造成混亂,壓垮對方的斗志。

今天晚上,就是這群苗兵的死亡之時。

同時,他向四方派出斥候,隨時向他回報消息。

而施彥端的水軍,也在快速地趕來,不過,最快也還得兩三個時辰,到時候,就讓他們打掃戰場去好了。

常遇春不是搶功,只是想打仗而已,現在,好容易挨到了雨季過去,他的火器,又該發揮威力的時候了。

而隨軍還攜帶了五十多門碗口銃,也被安置妥當,一會兒,就讓這群苗軍嘗嘗火器的厲害。

夜色黑了下來,慢慢地,越來越深。

「報告常將軍,還沒有發現苗軍的動向。」一名斥候匆匆過來向常遇春報告道。

這已經是第五次報告了,看看時辰,現在已經是三更天。

白天的時候,接到了嘉興方面傳來的消息,楊通貫的苗軍已經出動了,按照他們的腳程,現在,應該到達這里了啊。

難道天黑之後,他們就不走了?那也不對勁啊。

苗軍們氣勢正盛,也從來不怕走夜路。這里面,一定有問題!

常遇春的眉頭皺了一下,突然想到了另一個可能。

「全軍,立刻整隊,目標,松江城,騎兵,先跟我走!」常遇春的身上一陣寒意。

「常將軍,我們的任務,不是在這里設伏嗎?」一名千戶問道。

「不,我們在這里傻等幾日,楊通貫也不會來的,恐怕,到時候松江城已經被楊通貫給拿下來了。」常遇春說著,騎上了馬,他必須要先領騎兵去救援,步兵隨後。在來到江南之後,常遇春對附近的地形反復熟悉,因此,臨時改變任務,也沒有慌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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