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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洪武十九年大誥

()常熟縣農民陳壽六突然間成了大明王朝最惹人注意的人。

這位老實巴交的江蘇農民,平r 里總受當地縣吏顧英的迫害。據說這個顧英不只是迫害陳壽六一個人,而是「害民甚眾」。忍無可忍的陳壽六率領自己的弟弟和外甥把顧英綁起來,手持皇帝朱元璋親自編寫的《大誥》,來到京城告御狀。朱元璋很欣賞陳壽六的行為,賞給他二十錠銀鈔,又賜給三人各兩件衣服,還免除了陳壽六三年的「雜泛差役」。然後,皇帝下達諭旨,將此事通報全國,予以表彰。

在表彰詔書里,朱元璋說︰如果有人敢羅織罪名,搬弄是非,擾害陳壽六,我就將他族誅!當然,如果陳壽六自己仗恃著我的名頭而橫行不法,為非鄉里,也同樣罪不容赦;但是,陳壽六若有過失,地方官員無權作出決斷,必須將他召到京城,由我親自審理。末了,朱元璋感慨萬千地說道︰「其陳壽六其不偉歟!」

于是,陳壽六一下子就成了全國數千萬農民的光輝榜樣,成了直接歸朱元璋領導的御用農民。

陳壽六的故事,只是洪武年間上千萬類似案例中較為突出的一例而已。洪武十九年,在前往南京城的各條驛道上,幾乎時時刻刻都可以看到這樣的場景︰百姓們三五成群,或者百十為伍,帶著干糧,押著幾個手腳綁得結結實實的富豪或者胥吏,或步行或駕著破驢車匆匆趕路。遇到關口有官員盤查,他們就會從懷里掏出一至四本金黃s 封皮的小冊子。平r 里不可一世的官員們見到這些小冊子,會立刻收起威風,點頭哈腰。恭請這些大爺們趕快過關。

這是因為,在洪武十八年頒布的《大誥》里,有這樣一條新規定︰「今後布政司、府、州、縣在職的吏員,賦閑的吏員,以及城市、鄉村中那些老ji n巨猾的頑民。若膽敢c o縱詞訟、教唆犯罪、陷害他人,勾結官府,危害州里,允許當地的賢良方正、豪杰之士將這些人抓起來,綁送京城。如有人膽敢中途邀截,則梟首示眾!各處關津、渡口。也不得阻擋。」

在此之前,泱泱大國上千年的歷史里,給百姓們捉拿污吏權力的政策還從來都沒有過。朱元璋的這一規定,可謂是石破天驚。

關于這一新政策,朱元璋還有不少補充條款。譬如︰他擔心百姓們抓污吏上京,當局會拒絕給他們「路引」。所以,《大誥二編》有規定,百姓們沒帶路引出門,將治地方當局以重罪—又補充說︰凡是進京上訪或者是抓污吏上京的百姓,「雖無文引,同行人眾,或三五十名。或百十名,至于三五百名」,只要各處關口要津查問清楚是入京的,即刻放行,不得阻攔,否則一律殺頭!

朱元璋不只看到了貪吏這一面,同時也注意到了官員。所以他還補充道︰「各地方的廉潔官員,能夠為百姓造福的,當地百姓肯定知道。這些清官、好官,如果被惡人中傷誣告。栽贓陷害,朝廷一時失察,朕允許當地百姓,或百人,或五六十人。或上千人,歲末的時候一起到京城來找我,向我當面詳細奏報。朕必然做到為善者嘉獎,為惡者嚴懲。」

最後,朱元璋說,如果天下百姓們肯按照朕的話去做,一個幸福美滿的新時代就觸手可及了,「即歲天下太平矣」!

在頒布這些破天荒的新制度以前,朱元璋已經采取了許多霹靂手段來懲治這個帝國泛濫成災的貪污**。大批大批的官員們都倒在了他雷厲風行的肅貪風暴之中,被逼無奈,他甚至又動用了剝皮實草的酷刑。

但效果看起來似乎不怎麼樣,貪風依舊熾烈。用朱元璋自己的話說,是「前尸未移,後尸繼之」。《大誥》里這些破天荒的新制度,正產生于這樣的背景之下。很顯然,朱元璋已經對從體制內根治貪腐喪失了信心,所以才把希望寄托在了無人敢于嘗試的前無古人的「群眾運動」上面。

古訓說︰「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更何況是賦予了他們「造反」的權力。朱元璋能夠有這樣的勇氣,和他早年艱辛的顛沛流離有些關系。他曾在登基之後寫詩回憶了那段慘痛的人生經歷。在詩里,他如此描述︰「突朝煙而急進,暮投古寺而趨蹌。仰穹崖崔嵬而倚碧,听猿啼夜月而淒涼。魂悠悠而覓父母無有,志落魄而俠佯。西風鶴唳,俄淅瀝以飛霜,身如蓬逐風而不止,心滾滾乎沸湯。」

那些棲身于古寺、荒野,饑腸轆轆,有今天沒明天的r 子,必然在他心里投下了濃重的y n影。許多個前路茫茫的深夜,巨大的無助感緊緊地咬嚙著他,對生存的恐懼像毒蛇一樣在他心里嘶嘶地吐著舌頭,這個時候,他總不免會想起自己伶仃一人,想起那些y n陽殊途的親人。許多個漆黑死寂的夜晚,朱元璋肯定一遍又一遍地思考過自己命運如此多舛的終極密碼,而最終的思路,也總不免定格在那幾個字︰暴政、貪腐……

歷代王朝開國前幾十年,留在史書里的形象基本都大同小異︰政治清明,官員廉潔,百姓富足。幾乎中國歷史上所有的「大治」都發生在這個時間段上,譬如文景之治、太康之治,再譬如開皇之治、貞觀之治。然而,朱元璋的洪武時代似乎成了一個例外。幾十年漫長的戰亂之後,大局初定的洪武年間,似乎遍地都是貪官。這當然不是因為洪武時代道德陡然墜落到歷史的谷底,開皇、貞觀年間的世風,與洪武年間的世風並無多大區別,只不過對于貪污**,朱元璋的容忍度要遠遠低于隋文帝或者唐太宗。因為他是一個真正來自社會底層的皇帝,而且許多年里一直都是貪腐和暴政的直接受害者。

但僅僅如此理解「朱元璋發動群眾反貪」,仍然遠遠不夠。因為「朱元璋發動群眾反貪」,其實並不是一個完整的表述。在是否發動群眾去反貪這個問題上。朱元璋一直都主張官、吏區別對待。

朱元璋說︰「如果官吏們巧立名目,害民取財,允許當地德高望重之人聯名赴京上訪。同樣,如果官吏們治理有方,也允許當地德高望重之人。聯名赴京奏報朕。且須集體上京,不許三五人、十余人單獨上奏。」可見,官員與胥吏仍然被混淆在一起,群眾們也還沒有被賦予特別的權力。

但是自從常熟農民陳壽六出現之後,朱元璋第一次明確地「發動群眾反貪」,同時也明確限定了反貪的對象︰「布政司、府、州、縣在役之吏。在閑之吏,城市鄉村老ji n巨猾頑民。」主要針對的是胥吏,官員們並沒有包括在內。

簡而言之,發動群眾「造反」的範圍,只限于「污吏」;對于「貪官」,群眾則沒有捉拿的權力。只能「上訪」,然後由朱元璋來懲治他們。

大明如今的各個衙門內,都健全了「三班六房」的建制。所謂「三班」,即負責緝捕罪犯、看守牢獄、站堂行刑等職務的快、皂、壯三班;所謂「六房」,則是與國家六部相對應的吏、戶、禮、兵、刑、工六房。三班里設有衙役,六房則由胥吏負責。三班六房里的工作人員都不屬于官員。

朱元璋說得很清楚,受貪官污吏欺壓盤剝的百姓們。可以「旁入公門」,從小門沖進去,把與自己的冤屈相對應的六房的胥吏抓起來拿送京城。至于官員,百姓們則是無權抓捕的。當然,朱元璋也給百姓們吃了顆定心丸,他說,如果官員們試圖阻止百姓們抓污吏,我就族誅他們。

朱元璋是很明白的,如果百姓們真的可以隨隨便便沖入衙門,把正在辦公的官員們五花大綁扭送京城。他的帝國也必然會在頃刻間土崩瓦解—摧毀官僚體系之後,僅憑個人威信,是不可能治理得了這個龐大的農業帝國的。這種史無前例而且後果難以預料的事情,生x ng審慎、保守、厭惡風險的朱元璋,是不會去做的。所以。這場轟轟烈烈的「群眾反貪運動」有了一條分明的界限︰只許抓污吏,不許抓貪官。

在一個帝制國家里,維護官僚集團在群眾中的威信,仍然是必需的。

對待貪官與污吏的這種態度分歧,其實正影sh 了朱元璋腦海里關于新王朝的設計藍圖。他不止一次在詔書里反復強調,希望帝國能夠恢復「三代古聖哲」時候的氣象,希望能夠重興孔孟之道。蒙元時代的傳統,一直都是重胥吏而輕官員,在儒家知識分子們看來,這恰恰正是對「三代之治」的徹底背離。

儒家政治觀主張以德治國,所以政務決策必須出自儒家知識分子出身的官員之手,因為這些官員接受了許多年的儒家道德教育,只有他們才能完成「以德服人」的重任。故而,朱元璋極為贊同前代重官員而輕胥吏的傳統。他總結說︰「自周代開始,歷經漢、晉、唐、宋,歷代做官的賢人君子,都秉承著孔孟的基本j ng神,親自處理所有政務。所以他們視吏卒不過如同奴僕而已,善者則禮遇,不善者則罷黜。」

他則痛心疾首地鞭撻蒙元時代的暴政︰「蒙古人初主中原,與漢人風俗、語言各異,又不通文墨,所以凡事都倚仗胥吏。但三十多年之後,元代上層早已粗通文墨,各地政務卻仍然把持在胥吏手里。自古以來貴賢臣而輕胥吏的傳統,竟然喪失殆盡!」

在他看來,只有社會重新「視吏卒如奴僕」,才算得上是個正常的社會。

明朝初建,朱元璋大力提倡恢復孔孟之道,力圖在意識形態上重建儒家傳統。然而他驚訝地發現,這一重胥吏而輕官僚的傳統竟仍在繼續,他所任命的官員,庸才眾多,大部分人終r 袖手高坐,一應事務任憑胥吏處置。

胥吏不把官員放在眼里的現象,在大明王朝洪武十八年之前是很普遍的。譬如常熟縣胥吏沈尚,衡州開化縣胥吏徐文亮,就把各自的上級,也就是當地的縣官。揪倒在政廳里拳打腳踢。為此朱元璋氣得七竅冒煙,恨鐵不成鋼地大罵︰「那些胥吏當然統統該死,可你們這些做官的如此任人侮辱,難道都是飯桶?!」毆打縣令還算情節比較輕的,蘇州昆山縣的皂隸朱升。已完全月兌離本縣縣官的約束,糾結同伙,居然連欽差的旗軍都敢當眾毆打。

最後,朱元璋無可奈何地感嘆道︰「蒙元之治,天下風移俗變,九十三年矣。無志之徒。竊效而為之,雖朕竭語言,盡心力,終歲不能化也,嗚呼艱哉!」在教化不起作用之後,朱元璋終于采取了「號召群眾造反」這種驚世駭俗的雷霆手段。來對付這些驕橫了近一個世紀的胥吏們。

胥吏們的勢力,上不足以與朱元璋無匹的皇權相比,下不足以抗衡群眾運動的汪洋大海,整頓這些人本應該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不過事實卻不然。朱元璋在《大誥三編》里詳述過一個捉拿不法胥吏的案例,其過程之艱難曲折,簡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洪武十八年,山西人李皋到溧陽縣做知縣。一上任就和皂隸潘富一同害民,巧立名目,大肆科斂。李皋到任不到一個月,潘富就用搜刮來的錢財買了一名蘇州女子送與他。可笑的是,這女子被安頓在潘富家中,李皋幽會過三五次之後,潘富竟將其納為小妾,據為己有了。對此,李皋也無可奈何。在潘富等胥吏們的教唆下,李皋下令科斂荊杖。即所有溧陽縣的百姓,都要向官府繳納。百姓們送來,潘富又借口質量不好,拒絕收納,甚至拳打腳踢。直至老百姓把折換成銀錢交上來。

無奈之下。當地百姓黃魯到京城告御狀,朱元璋下旨嚴查屬實,派人去捉拿潘富。結果,潘富卻上演了一場千里大逃亡。

先是溧陽本地的儒士蔣士魯等十三家秘密把潘富遞送到鄰境的廣德縣。不久潘富又流竄到建平縣,緝捕的差役們跟蹤到建平,當地百姓王海三又悄悄將其遞送回了溧陽,溧陽百姓朱子榮又將其暗地里遞送到宜興縣……就這樣,經過數次遞送後,潘富又被秘密護送到了崇德縣。崇德縣的豪民趙真家財萬貫,蓄養了許多無業游民做販賣私鹽的勾當,常常來往的朋黨多達數百人,潘富就藏匿在趙真家中。緝捕的衙役隨後趕來,趙真將潘富暗地里遞送到千乘鄉的一座寺廟里。廟里的和尚們糾集兩百余人,反將緝捕潘富的差役們團團包圍,直至殺傷人命才散去……

此事越鬧越大,最後不得不再次上報到朱元璋那里。朱元璋下令,將趙真及其同伙的兩百余戶人家的家產全部抄沒,凡參與圍攻差役者,一律誅戮;沿途藏匿潘富、助其逃跑的一百零七戶人家,全部梟首示眾,家產一同抄沒!

一個小縣里的小污吏,在皇帝簽發了緝捕詔書之後,竟然能夠上演一場如此大規模的逃亡,先後歷經八縣,涉及三百多戶人家。本來該死的只有潘富一人而已,可結果因其而死的人卻近千人。一個小小的胥吏,能夠在八個不同的縣里都有自己的死黨和勢力範圍,豪戶大家為了保護他甚至不惜與皇帝對立。這樣巨大的能量,不能不讓朱元璋膽戰心驚。由此也不難看出,元代重胥吏而輕官員這一傳統的流弊,深重到了何種程度!朱元璋三番五次地強調元代因此而亡國,絕非危言聳听。

同樣也不難理解,為什麼在治理污吏這個問題上,朱元璋選擇了前無古人的「群眾運動」。經過近一個世紀的放縱之後,胥吏們的社會關系已經錯綜復雜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單憑皇帝和各級官僚,已經完全不足以治理這些人。發動群眾懲治污吏,實是不得已之舉。

對于重建帝國的儒家傳統這個偉大目標,朱元璋采取的措施是官僚與百姓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發動群眾懲治污吏,就是重點針對官僚的。這一手段的目的,是徹底摧毀元代以來重胥吏而輕官僚的風氣,重建官僚集團的儒家傳統。與之同時開展的大規模的整肅貪官運動,即由朱元璋親自主持的那些大案,如」胡惟庸案」、「郭桓案」等等,都是為了重建官僚集團的儒家傳統。

儒家政治觀里面以天下為己任、重義輕利等理念。一直被朱元璋高度推崇。如此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他給官員們定下的俸祿會低到極限。這一俸祿標準,與發動群眾懲治污吏,實際上是相輔相成的—既然嚴厲打擊胥吏,也就等同于嚴厲打擊了一切依附在這些胥吏身上的官場陋規。既然沒有了陋規,經過朱元璋的仔細核算。官員們的工資雖低,但過上中等人家的生活,並不是什麼難事。

朱元璋極力想要做好的另一手,則是恢復百姓們r 常生活中的儒家傳統。在《大誥?鄉飲酒禮第五十八》里,朱元璋下令恢復廢棄已久的「鄉飲酒禮」。這種鄉飲活動,形式上類似于集體聚餐。目的則在于弘揚為子盡孝、兄弟相親、鄰里和睦、朋友有信、長幼有序等儒家傳統倫理道德。恢復這一活動的初衷,朱元璋說得很明白︰「朕本不才,不過申明古先哲王教令而已。」這種古老的鄉飲活動在兩宋時期早已淪為形式,在元代則幾乎消失。朱元璋卻以極為認真的態度決定去恢復它。他下詔說,鄉飲的坐席必須按照年齡和德行來排列,良賤分開成席。有犯罪前科和德行有虧之人。不許入善良之席。如果混淆貴賤,主會者治以重罪,亂席者全家流放邊疆!最後,朱元璋告誡百姓們說︰「從者昌,否者亡。」

也許,朱元璋是中國歷史上對人民群眾的個人r 常生活干涉得最深入的皇帝。在《大誥續編?互知丁業第三》里,朱元璋第一次命令百姓們「互相知丁」。他要求。自這一規定頒布之r 起,市井村鎮中的老百姓對自己的鄰居,一定要做到「互知業務」,也就是知道他們平r 里從事何種職業;還要做到知道鄰居家里幾口人,幾個人從事農業,幾個人讀書,幾個人從事手工業或者商業;對于讀書的鄰居,一定要知道他的老師是誰,在哪里上學;給別人做老師的,也必須知道他所教的學生都是誰。

鄰里之間彼此知道得這麼清楚。目的是什麼呢?

朱元璋解釋說,按照古聖賢的分類,老百姓可以從事士、農、工、商四種生計。在聖人們的教導下,老百姓謹守這四業,所以天下太平康樂。不在「四業」範圍之內的謀生者。沒有不違法犯罪的。「知丁法」的目的,就是為了抓出那些不務四業的害群之馬—那些游手好閑的「逸夫」,羅織詞訟,勾結胥吏,弄權官府,實在是社會的毒瘤。「知丁法」推廣開來之後,百姓們把自己了解的鄰里情況上報里甲,里甲再把情況向縣衙報告,如此向上一級級地備案,那些「逸夫」就無處遁形了。

最後,他嚴厲j ng告道︰如果《大誥》頒布下去,一里之間,百戶之內還有「逸夫」,里甲坐視,鄰里親戚不抓,任憑這些「逸夫」游蕩在公門、市井之中,為非作歹,被官府抓住的話,「逸夫」處死,里甲和四鄰全家流放邊疆!

對于不同職業的百姓,朱元璋還有更具體的規定︰如果你是農民,沒有特別申請的「路引」,每r 里不得離開自家方圓一里。早上何時出門耕作,晚上何時回來,都必須讓鄰居知曉。

如果你是工匠,出遠門做工,則必須在路引上標明目的地;在本地做工,則要讓鄰居知道你的具體所在。歸來或早或遲,也要說與鄰居知道。

經商者,本錢有多有少,貨物有輕有重,所行有遠有近,走水路還是走陸路,這些都要詳細注明在「路引」當中。歸來的大致期限,鄰里務必知曉。若一年沒有消息,兩年未曾歸來,鄰里必須去其家中調查原因。如此,一旦對方借經商之名,在外胡作非為,鄰里就不必承擔連帶責任。

最後,朱元璋對全國百姓們表達了他的美好憧憬︰「若百姓們都遵守朕所申明的先王之教,大步邁入仁壽之鄉,樂天之樂,豈不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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