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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系列之18 終身囚禁 原創-詩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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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庭審的是請求精神補償費。一對要離婚的男女站在我的面前,女人看起來面色凝重,男的則是有些神經質,不時的東望望西瞧瞧,好像急于把事情的原委說出來,也好像在演練等一下要向我說的「台詞」。和以往的案例不同的是男方向女方要求精神賠償。

「原告,你有什麼理由向被告請求精神賠償?」

「報告庭上,我在答辯書上寫的很清楚,她給我們家庭帶來恐懼和不安。」

「有什麼恐懼和不安?」

「第一,她經常在深更半夜起來念佛,那個時間家人都在睡覺,她念佛的聲音听起來很恐怖,就像在念咒語般的恐怖,我的母親因此得了睡眠障礙。第二,她每天都去醫院或她所謂的慈善團體做義工,做義工並沒有什麼不對,但放著家事不做,三餐也不打理,讓我的母親因為料理家事而換人工關節,第三,她一大早起床就在廚房里弄得大小聲,好像不情不願地弄早餐,我也因此睡眠質量不好。」

男人以不堪共同生活提出離婚請求,附帶精神賠償費兩百萬元,證明文件有他母親的睡眠障礙、更換人工關節,還有他罹患精神官能癥的證明書。

「被告,對于原告的說明妳有什麼要答辯的?」

女人只輕蔑地說︰「我沒有什麼證明書。」女人穿著一套墨綠色的套裝,臉上雖然淡施脂粉,看起來卻像一株不被照顧的旅人蕉,黃綠色的葉子邊緣已有褐色的枯萎,左右的葉子無力地下垂,只有中心的地方才顯得有些朝氣。

「不一定要有證明書,對于他的指控妳提出說明就可以了。」

女人低著頭想了一會才說︰「他時常換工作,說是受不了老板和同事的態度,前些日子,大約八`九個月之前,他要我回娘家向父母借三百萬,說要自己出來做生意,我不願意回家拿錢。他的個性我雖然不是百分之百的清楚,但也確知七八成;我的婆婆說回去拿個兩三百萬算是嫁妝也不為過。我結婚那時我的父親在私人公司上班,後來老板要把工廠收起來,父親和兩個同事頂下工廠自己做,我婆婆看著我父親經營得不錯就慫恿他叫我回去要錢,當初要結婚時是說好沒有聘金也不要嫁妝,現在卻要叫我回去拿錢。」

「妳沒有說到重點。」我提醒女人。

女人直勾勾地看著我說︰「我要先說前因。」女人好像不是我想象的那麼弱小,她的中心點是翠綠的。

「我生了兩個女兒,去年起我婆婆說生女兒有什麼用?她要她兒子『想個辦法』生個男的。我婆婆一而再,再而三的說我是一只老下壞蛋的母雞;我不想在家里听這種諷刺的話,所以我去做義工,為什麼我會選擇做義工而不出去工作?因為義工的時間較有彈性,我可以回家煮飯。現在我要說明的是我婆婆總是在我趕回家之前做飯,像是午餐她十點就開始做飯,晚餐則在下午四點她就開始準備,以時間上來說是不是太早了些?所以要吃飯時菜都涼了。她就說︰『沒辦法呀!沒有人要煮。』」

女人看著我再繼續說︰「不是我不煮飯,而是我的婆婆趕在我的前面煮。而且時間也太早了。」女人有條理的說,她再接著說︰「我早上起來為家人做早餐,老人家要吃稀飯,小孩要吃面包或三明治,公寓房子難免听的到鍋碗踫撞的聲音,我相信這點每個女人都可以理解,我已經盡我的能力讓聲音小一點。至于打掃的事,」女人停了一下很無奈地說︰「我早上掃一次地、拖一次地,我婆婆堅持下午三點還要掃一次拖一次。白天家里就是我跟她兩人,屋子會髒到一天必須清掃兩次嗎?何況我們住公寓大樓,不是一般店面的房子。」

「半夜念佛的事呢?」

女人用左手摀著鼻子和嘴巴,像是極力在忍住某種悲憤,她等情緒平靜些後說︰「當他們開口要我回娘家拿錢時我就感覺到我的婚姻正面臨危機,我希望盡力維持下去。」女人無奈(或是淒涼)地笑笑︰「畢竟孩子還小嘛!所以宗教是我很大的精神寄托,睡不著時我是會起來讀佛經,但是我的聲音很小,我認為小小的聲音不足以影響到家人的睡眠。」

「原告,沒有明顯的證明可以顯示被告有你所說的不堪同居的理由。」

「醫生證明不就是最好的證明?」男人歪著頭看我,好像不理解我說的話,也好像他的證明書不被我接受是件很奇怪的事。

「醫生證明只能證明個人罹患的癥狀,並不能證明它是由被告所引起的。你們兩個是兩願離婚嗎?」

「我可以離婚,但我絕對不願意付什麼精神賠償費,我個人也覺得我的精神受到壓迫,比如我婆婆指桑罵槐的話以及他幾乎天天抱怨工作不順遂,而且他的不順遂都是別人引起的,本來我會安慰他,也建議他改進自己的人際關系,可是他听不下去,一再地要我回家拿錢給他做生意。

後來我覺悟了,婚姻是兩個人共同的組合,如果雙方認為無法共同生活就各自再去尋找自己的天空,這和精神賠償完全不相干,兩個人精神契合的話,今天就不會站在這里不是嗎?」

「報告庭上,妳也看到她說話的態度,她就是用這種自以為是的態度和我的母親說話,她完全沒有把我母親放在眼里,換句話說,她不尊重我的母親,她說的話就是對的,我母親要求的事就全部是錯誤的。」

自古傳下來的道理︰清官難斷家務事。我覺得女人並沒有錯,是家里另一個地位比她崇高的女人要宣示她的領導權而唆使連接兩人關系的男人向女人提出非份的要求以確定她的領導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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