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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閨峙,千山風雨錦繡中(五)

青樺則道︰「通知我們去接太子妃的,的確是蜀太子。蜀太子正好在吳蜀邊境,得報江北不寧,太子妃又到了附近,不放心遂連夜趕了過去,正好遇上兵亂。可蜀太子到底異國之人,為避嫌只與太子妃匆匆見了一面便離開了,根本不曾多作停留。」

「匆匆一見,不曾多作停留……」許知言眸光微閃,「你判斷得出,蜀太子大約停留了多久?槭」

「回皇上,過來找我們的蜀人親衛,原是宮中舊識,言談並無太多禁忌。他當時說,太子剛把公主接走說要說幾句話,讓我們過去接人,又道不妨緩著些行走,讓他們多說會兒話,這一別也不知哪年哪月才能再見面。我們當時正與樓大人一處,臨行不得不先回復樓大人,樓大人不放心,催著跟我們一起去找人,一路便怎麼也緩不了。算來他們相處的時間,應該就是蜀太子派人去尋我們,以及我們奔過去找到太子妃的這段時間而已,前後應該只有半個多時辰,頂多不會超過一個時辰。」

許知言點頭,「半個多時辰,敘舊大約勉強夠了!」

青樺想了片刻,又道︰「蜀衛當時還提過一句,太子妃相救太子之際,曾有刺客來襲,盡數被蜀衛所誅,但山林中說不準還有亂黨,需多加小心。這蜀衛援手之事,太子身邊的隨侍應該親眼看到過,也足以證明蜀太子的善意,故而誰都未想過太子會有所誤會。」

他遲疑著道︰「現在想來,當時太子身邊應該只有沈姑娘一個人了……」

能在太子危難關頭不離不棄的,必是太子心月復之人。

蕭以靖雖不屑于和一個女侍有所交流,卻不得不信任她的忠誠,哪會料到那個看似敦厚的女侍竟會將他的援手及太子妃的苦楚一筆抹殺,順手還潑了他們滿頭污水…農…

明姑姑已忍耐不住,黑著臉低罵道︰「就沒見過這樣的賤人!早就該打死了!」

許思顏微微皺眉,倒也不曾駁斥。

林中發現刺客尸體之事,後來他也曾得報,只是並不知就在自己獲救的木屋附近,且那夜極度混亂,死的人不知幾何,再顧不得細查是哪路人馬出的手。

許知言已嘆息一聲,揮手令明姑姑等退下,「先去照看太子妃要緊,囑她放寬心胸調養身子,什麼氣怒煩惱之事一概不許放在心里。有什麼不順心的,只管來告訴朕,朕自然為她作主。」

待明姑姑等掩門離去,屋中只剩了許知言父子二人,許知言才問向許思顏,「顏兒,你還認為木槿與蕭以靖有私情?」

許思顏靜默片刻,才握了握拳道︰「縱無私情,必有私意!既然兄妹情深,若心中坦然,為何三年不敢互通書信?木槿為何不敢告訴我那晚見的是兄長?雖說卷入兵亂之事不妥,可吳蜀兩國從來是友非敵,何況還曾出手相助,與我相見又何妨!若非鬧大了,連青樺都不肯說出那晚來的人是蕭以靖!」

許知言也不勸慰,自己動手在小巧的銀蟾香爐里添了幾顆香料,出了片刻神,才道︰「嗯,事出反常必有妖。木槿一向行事穩重,手段高超。以她的身份,想折磨個把侍妾,想她們生不如死都不困難。你想想,是什麼讓她大失常態,克制不住對沈南霜用了刑?就因為沈南霜知道了她私會情郎要滅口?從江北兵亂到一路回程,她有的是機會悄無聲息地滅口,會拖到沈南霜受封昭訓才冒著輕藐聖旨的罪名滅口?」

「父皇認為,木槿因被沈南霜冤枉,所以忍耐不住?」

「你錯了!妻妾爭寵,各逞心機,被人冤枉原不算什麼。」許知言眸明如鏡,有著洞澈世事的清明,「如果是木槿救了你,卻被別人冒領了去,還被那人污蔑與他人有私情,身為太子妃,當然會驚會氣。可如果她全心喜歡著的丈夫不肯信她,反而信了那人,那不僅是驚是氣,更是絕大羞辱。以她那樣驕傲心性,別說你踹了她那腳,便是不踹,她那孩子都未必保得住!」

「全心喜歡?」

許思顏定定地跪著,卻笑得苦澀,「我怎麼沒覺出來?若我不曾和她自幼定親,若是她和蕭以靖沒有兄妹的名分,她早跟他遠走高飛了吧?」

「是嗎?可為何她跟朕說,她對你是真心,若你一心一意待她,她必會一心一意待你?她還說,你走得再高再遠,她都會陪著你;她會分擔你的重擔,不會讓你孤單……」

許思顏不覺屏住呼吸,「她……說過?」

「朕不信她沒跟你說過。但不論說沒說,顯然你沒有信。」許知言站起身,「說來此事也怨父皇不好,怎不替你尋個溫婉美麗的太子妃回來?她似謙實傲,處得熟了,那性情的確不怎麼好,只怕和你合不來。成親三年形同陌路,兵亂那夜曖昧難明,昨日之事更是反目成仇……」

他起身,負手往外踱去,低嘆道︰「罷了,明日朕便去信給蕭尋,與他商議和離之事。吳蜀聯姻之事,叫他們另選一位宗室之女便可。」

「父皇你……你說什麼?」

許思顏不覺站起身來,卻因跪得久了,腳下猛一踉蹌,差點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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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離婚制度包括「休妻」和「和離」,而和離指按照以和為貴的原則,夫妻雙方和議後離婚,而不單純是丈夫的一紙休妻。——摘自百度百科。

其實就是兩廂情願的離婚,丈夫需寫「放妻書」,而不是休妻書。休妻需犯七出之條,對女方聲譽影響較壞;而和離則雙方自願。「放妻書」的最後,丈夫一般還會祝妻子再嫁幸福,「弄影庭前,琴瑟合韻」什麼的,除了原嫁妝奉還,丈夫多半還會奉上一定數量的錢糧給妻子做贍養費。如此被放歸娘家的女子,自然不難找個好人家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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