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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明河從開始的大哭大叫跪地求饒,到後來破口大罵,罵熙成、罵李秀滿,甚至罵吳向凱,兩個保安過來將他架了出去。

站在s&m公司的辦公樓外,他不得不收斂一切的失態,老老實實的開車去辦事。

他今天必須去ws解除合約,為此他除了要退還潘光錫的八百萬韓元的詞曲報酬,還要另外償付潘光錫二百四十萬韓元的違約金。

然後,在今天之前,他必須注銷《啦啦啦》的版權,然後去首爾日報社買個板塊發表聲明,從此娛樂圈便再也沒有他的立足之地。

這一切,都只因為一個十幾歲的小子,樸明河心里恨極,卻不敢去報復。

吳向凱目送保安駕著連襟出去,心里說不出是什麼滋味。

他先前在關鍵時候,提出走廊錄像的事,並不是腦子發昏。

李秀滿又不是傻子,s&m的監控系統都是他親手過問的,早晚都能想到走廊攝像頭的事。

可惜,他終究沒有保住樸明河,樸明河臨走之前對他破口大罵,更讓他覺得自己里外不是人。

「對不起,社長,這件事我也有責任,」吳向凱並不擔心李秀滿會計較他幫樸明河說清的事,但是在形式上,他仍然要對這件事有個交代。

「識人不明,算不得什麼錯誤,」李秀滿灑然一笑,「你先回去,想想怎麼和嫂夫人解釋吧。」

「剛才謝謝你,」熙成站起來,對吳向凱道謝,「很抱歉和你爭執。」

道歉不是因為擔心這個s&m高層以後給自己穿小鞋,而是因為他提醒走廊攝像頭的事情,熙成恩怨分明,不會因為事情過去了就裝作一無所知。

「這件事是我們s&m的責任,那樣做是應該的,」吳向凱苦笑著拍拍熙成的肩膀,搖著頭出了門。

「你們也回去吧,」李秀滿對和泰妍點點頭,「剛才唱的不錯,很期待你以後的表現。」

「謝謝社長,」泰妍有點小激動的鞠躬,和一起離開,臨行前還和熙成偷偷的做了個勝利的姿勢。

李秀滿看在眼里,不動聲色的點點頭,算是真正的記住了這個練習生。

無關的人相繼離去,辦公室里便只剩下具河範、李秀滿,還有熙成母子。

「對于這個結果,還算滿意吧,」李秀滿很溫和的問道︰「不讓你上訴也是出于低調的目的,這個結果其實和上訴也沒太大區別。」

「謝謝李社長,要不然我只能求助爸爸了,」李熙成很誠心的道謝。

這件事能夠找到證據,離不開s%m公司的支持,在有高層幫樸明河說話的情況下,李秀滿仍然將樸明河一棍砸死,這人情可真大了。

「算了,謝不謝的就別提了,」李秀滿從辦公桌上拿起一個文件簿,「這是按照你的條件,我們擬定的合約……」

「我不會抵賴的,」熙成笑,露出幾顆晶白剔透的牙齒,「今天帶媽媽過來就是為了簽約。」

「我想說的是……」李秀滿止住他,「如果你是因為我們幫忙解決問題而簽約的話,大可不必,我和你的父親見過幾次,幫你這個忙,你完全不必有任何壓力。」

熙成只能苦笑,想不到他依舊用到了爸爸的人脈。

昨晚他在網上查過有關練習生簽約的問題,才知道自己提的那些條件有多麼的天方夜譚,那時候就開始懷疑這里面有爸爸的影子存在了。

「剛開始的時候,我確實是為了解決這件事才和具室長聯系的,」熙成老老實實的說道︰「但是,我後來查一些關于練習生和藝人的資料,現在覺得做藝人也會很有意思。」

「這是事業,不是游戲,」具河範忍不住插言,他對有意思這種說法很不感冒。

「呵呵,」李秀滿也很贊同,「確實要認真對待,做藝人是一件很不簡單的事情,無論是歌唱藝人,還是綜藝藝人,或者演藝藝人。」

他們這一代人,幾乎將半生都奉獻在娛樂事業上,對于他們來說娛樂圈的一切工作都是神聖的,熙成「有意思」的說法真真切切的傷害了他們的感情。

「其實,他不是這個意思,」蔡珍兒幫兒子解釋,「熙成從小學東西就快,覺得有意思的事情就會去嘗試一下,直到覺得不感興趣,他沒有輕視娛樂事業的意思。」

「嗯,我確實沒有那個意思,」熙成愣了一下,才明白眼前兩人為何一臉的不快。

對于他來說,這世上的事情,只有想做與不想做,即使做不成也會冷淡的丟開,還真沒有什麼東西,能夠讓他產生奮不顧身的熱情。

就目前來說,創作不能,導演也不能,唱歌自然也沒那種魔力。

「我建議你好好考慮一段時間,你現在連十六歲也不到,不急于一時,」李秀滿揉揉太陽穴,覺得有些頭疼。

「我看網上關于s&m練習生的公告,大部分都是十二到十六歲,」熙成沒能听出來李秀滿話里那層深意,他很堅決的點點頭,「要是可以的話,現在就簽吧。」

李秀滿頓時郁悶起來,如果李熙成說不簽了,他總算有個理由對李勝浩交代。

現在,他只好仔細的幫助熙成規劃以後訓練和出道的方向。

「社長,不如等會咱們做個簡單的測試,」具河範盡管心里對熙成多少有點偏見,但是他依舊十分推崇熙成的實力。

「那好吧,這是合約,李夫人,您可以先看一下,」李秀滿只好認命,他將一式兩份的合約分別遞給熙成和蔡珍兒。

優厚!比熙成提出的那些還要優厚。

一旦公布出去,必將震驚整個韓國娛樂圈,恐怕再也無法找出一份比這個更優厚的合約了,除非自己做老板。

公司為熙成的訓練提供一切現有的或者可以搜求的人力物力,確保他能在三年之內出道,首張專輯制作費用不低于十億韓元。

其他的明細,大部分都圍繞這些展開,當然少不了熙成昨天提出的那些,幾乎一字不差的羅列其上。

自由選擇住公司宿舍還是住家里,自由選擇去公司練習的時間點和時間段,自由選擇練習室,三個自由驚心怵目,讓具河範想要吐血,這樣的特權人物讓他如何管理。

公司不干涉乙方(熙成)的私生活,尤其是關于方面,想想熙成那張妖孽級的臉,具河範覺得自己還是最好快點辭職的好。

熙成原本要求的創作類收入,不和公司分成,李秀滿直接改成演唱事業之外的收入,除了專輯周邊,公司全部不參與分成。

每年為公司藝人無償寫一首歌,李秀滿寫這條的時候還很不以為然,這會兒卻覺得,整個合約里,也就這條讓他心情愉快了。

除此之外,關于乙方義務方面的描述,卻十分簡略,只是要求一些必要的演出配合。

這份合約年限只有三年,相比s&m旗下動輒七年十年的合約期限,三年的合約是有史以來第一次,具河範原本擬定的是五年,但是李秀滿大筆一劃改成了三年。

丫的,當三年保姆還不滿足,還讓我做五年!

其中還有一條,**公司旗下的練習生在沒出道前不能曝光,也不能和其他公司合作,在這一條上,李秀滿描述為,乙方在知會甲方後,可以自行進行一些有益事業的活動。

乙方違約時,將要賠償總投資額5倍的損失,此外,乙方還需另外向甲方賠償3億韓元,這一條李秀滿沒有劃掉,要不然這份合約根本就沒有合約的樣子了。

更何況,別說三五億,就算是三五百億,估計也難不倒李勝浩,他沒有不代表他身後的人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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