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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橫掃大漠 第三百二十六章 長治久安之南穩北戰

監督的職能能向下延伸,當然也可以向上延伸。看看我)-_

郡縣制是中央集權的最好的載體,但在中央集權的中央這一級,同樣有著相權和王權之間此消彼長的相互爭奪。

戰國以來,各國諸侯對于能強盛國家的賢者莫不孜孜以求,國君對于國相的尊重,遠在其他大臣之上,相為百官之長,很大程度上,代國君料理國政。很多國君在王位之上,還真像是一個權力的就是授權者和監督者。權力的行使,很多時候都是讓相國來代行的。從歷史上看,這時候乃是相權最重的時期。

自秦漢以後,君權和相權的分配斗爭就從來沒有停止過,家天下的性質決定了君權在權力的爭奪中處于一個先天的優勢地位。但君權再強,也始終無法徹底剪滅相權的存在。雖有不少的雄君英主都想方設法的消減甚至取消相權,但政事繁雜,百務萬端,巨大的政務處理需求的現實和君王個人的能力、精力之間巨大缺口,又決定了君王為了國家的有效治理,無法獨立處置所有的政務,必須有可以代行其事的強力助手。但相權總是像野火燒不盡的荒草一樣,總會以不同的名分重新出現在朝廷之上。

太子丹是主張重相權的。

相權和君權之位最大的不同,是君權世襲,相權不是。世襲的君權,保證了一定情況下的穩定的血脈傳承,但可保證不了執政能力和品質的傳遞。如果所選非人,或是因某種原因而太過無能,或是本身品質太壞,都會導致君權的橫沖直撞,給國家的政治造成巨大的沖擊和破壞。

相權則不一樣,作為相國,或者是知名大賢,或者是從百官當中,歷經政治風雨搏殺才得以上位。品質如何不說,其能力一般來說都是一等一的,尤其是承平年代,那些能熬到相位的,可說都是官場中的人精,連朝中一般的大臣都自愧不如,更何況養在後宮,長在婦人之手的那些幼主,就更差的遠了應該說,重相權更有利于國家的穩定和展。

但相權重,則君權必然要輕。

權力就像毒品,一旦嘗到了滋味,沒有哪一個肯舍去不要。

尤其是國君這等最高的權力,一旦握到手里,食髓知味,再要放手比舍命都難,非是大智大勇之人絕對難以做到。看看小說網的網址

在太子丹看來,即便是自己以後,一旦坐到那個位置上,肯不肯自動的放下都難說。

同時,重相權就有一個如何保證相權不出格,不會威脅君權存在的問題。

戰國之際,因為是大爭之世,這各國君主因為處在生存危機當中,人才流動又具有極大的自由性,為了國家的強盛,王權的穩固,禮賢下士已經成了一種習慣和必然,對相國的尊重和放權,已經是習以為常的事,尤其是對于弱國,外強置相,並借此干政乃是一種常態,對于如何保證國相對國君和國家的忠誠,各國都下了不少的功夫。從選擇的慎重,國君的監督、分權制約,等等。

當然,這些最後所依賴的還是國君自己的決斷。

如果能把議政團的監督向上延伸,那豈不是就有可能使得相權的行使,置于更多人的監控和督查之下麼?一個團體的監督和決策,可能沒有一個人的監督和決策效率更高,但同樣的,一個聰明的團體,犯錯誤的幾率也遠遠會小于一個人,哪怕這個人很聰明。

放權才是收權!

當自己把這個決定權交給很多人共同行使的時候,其實只要選擇人的或者指定選擇規則的權力在自己手里。(看小說就到——•.畢竟一幫人總比一個要難糊弄的多!

只是這個監督和制約,在中央一級該怎麼搞呢?

畢竟在郡縣一級,議政團可以依據朝中的法律、詔旨對郡縣守令的行為命令進行否決和監督,可中央本身即是布和擬定詔旨的法律的地方,那又該如何進行呢?什麼立法和行政分立將來或許可以,現在肯定是不現實的。

可監督總要有內容?制約總要有權限?

或許否決權和彈劾權可以成為一種最好的武器!

要不要給它一個任命的同意權呢?比如說一定的官員任命,必須經過這個團體的確認?

太子丹自己也沒想的太清楚,但是他把自己的思考都毫無保留的說給了燕王喜。

燕王喜初時听著,倒是驚的不小,只覺兒子所說,未免有些離經叛道。可听到後面這些政體的思考,監察之類,燕王喜雖然以前聞所未聞,但也覺得其中頗有可取之處。

估計兒子這是受了韓子不少的影響?

不過,好像也有個問題。

從兒子變革官制,在郡縣一級,燕國官吏要比他國多不少,這職責分的更細,如果再有這什麼議政團,那豈不是要養更多的官,出更多的俸祿?

燕王喜倒不是心疼這些俸祿,而是覺得,如今征戰正急,能剩下些俸祿糧草以作軍用豈不是更好?

既是父子私下交流,燕王喜想著就直接問了出來。

太子丹搖頭道︰「父王說的是,我燕國官職,官吏遠多于他國,此無他,兒臣欲官有專責,事有專人罷了。至于這議政團,倒無俸祿問題,能入議政團,皆是功勛之人,名額有限,還需各自推舉才行,非是有功、有名之人決然無能進入。又是監督官長,大論政事的風光之行,只怕人人趨之若鶩,何須給予俸祿!」

燕王喜點點頭,道︰「丹兒說的也是,只是這監督之事,還需好好琢磨,詳細定了章程執行。莫要七口八舌,讓郡縣無能做事,整日空談誤事。」

太子丹趕忙答應了,然後父子又商議了各郡守任職、調動和各將軍互換防區等事,太子丹和父王商定,像這些政策,必須形成法規頒布,嚴格執行,否則稍有不慎,就可能促成獨立或分離勢力的形成。

同時,為了保證官員的流動,避免將來地方官吏勢力太盛形成尾大不掉之勢,中央和地方官吏的交流任職,中央官吏任職的資歷要求等等,兩人都有所涉及,至于具體條文,那就算了,畢竟大思路有了,還是讓大臣們去辦的好。

討論完這些,燕王喜終于問出了自己憋了好久的問題︰「丹兒,如今燕取趙國兩郡,已經南接秦地,這和戰之策,不知丹兒如何考慮?」

這個問題,太子丹也是思索了一路,心中已有定見,當即肅然回稟道︰「父王,此時兒臣亦思之久矣!」

「我大燕三年以來,擴土數千里,又新的趙國雁門雲中兩郡,秦兩吃燕趙聯盟之虧,定不會再以孤弱視我」

「原本趙國為關東諸侯之強,秦非滅趙不敢大征諸侯,如今這幾戰,趙人雖勝,然元氣大傷,秦自也知之。」

「如今秦得韓魏大半之地,斷諸侯之腰月復,攻擊進取皆自有心,如今我燕既有戰勝之名,難免秦有報復之意。」

「然我燕剛得之地,民心未附,無利不肯為燕效力。況其地苦寒廣闊,非有數年之功,撫育之恩,難以得起死力。」

「故兒臣以為,我大燕之策,當是南穩北戰!南穩者,難免雁門之地,山路狹窄,地勢不闊,秦兵雖據勾住塞,但山下即有我軍雄城,秦興兵來攻,並非易事。秦軍初敗于趙,再要興兵,總要掂量一二。」

「南穩者,南和趙國,以趙燕之盟為基,秦不求戰,我亦不求戰,只圖有三五年之機休養生息。」

「南穩雖不求戰,但不可自守,還須廣聯諸侯,一來示恩于諸侯,以為將來之用,二來利用諸侯之力,以免秦擴張太快,大戰不求,小戰偶爾為之。示絕不和秦之意即可,所謂不求戰,不避戰,廣聯諸侯以備戰是也!」

「北戰者,自匈奴諸萬戶往西、往南,漠北諸萬戶往北,遼東往東,往南,往北,呼倫諸萬戶往東,皆有諸胡小國,勢力不強,我諸萬戶之兵,遠勝其國家之力,可令諸萬戶,擇機出擊,一來以戰整合諸部,二來奪取更多的土地丁口,為我大燕開土。如有數年之功,則東西可再擴數千里之地。諸部也因戰而和,因戰而強。」

「兒臣去年親往遼西,見遼西之地,土地著實豐美,實不在燕南之下,听軍士所言,遼東亦是如此,雖然天寒,足可種一季之粟,然丁口不眾,此次收秦軍之俘,足有七萬。這七萬之軍,乃是秦國精兵丁壯,雖不可用于南面之戰,但放在遼西遼東開荒屯田,北上扶余開疆闢土融合諸族當大有作為。況兒臣听人所言,遼東之地有可冶鐵之地,鐵石之多,可用之數千年,遼東冬季酷寒,不可耕種,正可用之開。」

「數年之後,我大燕糧鐵牛馬更豐,那時民心在我,南下與秦相爭,諸部鐵騎,東自遼東、遼西、漁陽,過趙而直下中原,中間出上谷、代地、雁門而下太原,西從雲中而攻隴西,再和諸侯之力西上而攻,秦顧此失彼,我燕自可大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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