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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7章 間客小李2

只要不是強搶來的民女,只要是男女之間情誼相投的,金玨並不會拘束其麾下的親衛們在行軍打仗的過程當中娶妻。

當然,若是想納妾,打仗的時候就不行了,必須得等到戰爭結束之後。

李明娶得就是一個出身于益州地方小世家的女子,因為丈夫在其嫁入家中的當天突然病死在家中,這名白姓的女子只能留在夫家里守活寡。因為生得極美,原本,見過她真容的人,都以為喜歡人妻的金玨會將其納入到自己的後闈之中,但是,在當時,誰也沒有想到的是,金玨讓她自擇夫婿的時候,這名白姓女子最終選擇了李明。

沒錯,李明的妻子,就是前文提到的白勞的長女。

孫乾到了新都縣之後,一打听,才知道這個白勞不但在當地是個奇人,還是非常有福氣的人。

四十歲出頭,五十歲不到的白勞這一生不但已經生了七個女兒,六個兒子,而且,他居然還將十三個兒女全都養活了下來。當然,在古代華夏,如此差得衛生醫療條件,白勞本身又不是什麼世家豪強或者富戶,他比爾呢只是個手藝比較好的木匠而已,養活兒女的整個過程是非常艱苦,但好在,辛苦的付出終究得到了回報。

首先,就是李明的發妻雖然在第一個夫家那邊守了活寡,但是,夫家在給嫁妝的時候,並沒有因為白勞工匠的身份,而有所克扣。

李明發妻原先的夫家,其家主本身在當地就是一個大善人。

李明的妻子李白氏的前夫家雖然並不是被金玨軍直接所殺,但是,不可否認的是,他們的的確確全都是死于金玨奪取益州之戰所引發的戰亂之中。至于原先的漢末,白姓女子的家人是否死于趙韙的叛亂,亦或者更往後,死于劉備爭奪益州的戰亂之中,像這樣的沒有被記錄在史書當中的小人物,金玨又從哪里知道呢?

再加上金玨本人天生就比較迷信,身邊又已經有了大美人相伴,故而,他才沒有收納這個已經被當地人傳為克夫的苦命女子。

事實證明,李白氏不僅不是天生克夫,還有點旺夫。

起碼是在生孩子方面,包括金玨自己在內,金玨軍中凡是在益州娶妻的,到返回漢中郡,基本上都只生了一個女兒或者兒子,獨獨李白氏不但第一胎就給李明生了一個九斤重的大胖小子,而且,在李明走得時候,又懷了孩子,再過幾個月,到了明年,也就是建安六年初就要臨盆了。

這也是後來,包括金玨自己在內,麾下諸多武將和有子嗣之憂的文臣們紛紛都與白勞這個小人物結親的根本原因所在。

除卻李白氏之外,今年,白勞的二女兒現如今也才剛剛十三歲而已,就已經被接到蔡文姬傳信的杜氏收納進了金玨的後院。

蔡文姬生得兒子,金玨不在乎他的出身,反正,他早就已經打定了主意,自己不當皇帝,繼承人的問題就沒有那麼重要,更何況,今年,金玨也還沒有到二十歲。子嗣的問題並不著急。

而蔡文姬之所以一直將金玨的子嗣問題放在心里,一方面,她所生的兒子,被金玨齊名叫做金術赤,始終都是她心中的一根刺,另外一個方面,不論是杜氏,還是甄宓那個小丫頭,也在最近一年被金玨收入房中了,肚子里居然一直都沒有反應。

這兩個事情一綜合,這讓身為主母的蔡文姬又如何不擔心呢?

其實,也只有金玨自己知道杜氏和小甄宓一直未能為他懷孕的根本原因——金玨采取了一些避孕措施,比如,安全期同房,安全期之外的日子不同房,以及其他一些方法。

這不,等金玨回到勉縣沒過三個月的時間,杜氏那里就傳來了好消息,她懷孕了。

而白勞的其他女兒,因為搶得人實在是太多,金玨不得不把白勞本人的嫁女兒的權利,受到他的手上。

最終,金玨做出了決定,把白勞的二女兒嫁給了楊沛,三女兒,十二歲,他自己收入到了房中,四女兒,十歲,交給了孫乾,讓其帶回到壽春城去。

至于生下的三個小女孩,因為都未滿十歲的緣故,暫時被蔡文姬收入她的房中,金玨跟手下幾個想搶白家女兒的重臣事先商量過,等這些女孩子年滿十六歲之後,才會將她們交還到白勞手中,讓其嫁女,當然,嫁女的時候,肯定是定向。

參與其中的,就有賈詡這個老貨。賈詡本人主動參與到這件事當中,並不是為了他自己,也並不是他沒有兒子,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惡毒的計謀獻的太多,至今,他也只有一個兒子傍身。

不僅如此,賈詡的獨子賈穆天生不是太好,時常生命,二十塊三十歲的人了,賈詡倒是給兒子身邊松了不少看上去易于生養女子,但至今都未能為賈家延續香火。

楊沛的情況相對更糟一些,他三十,快四十歲的人了,他的發妻和妾侍至今都未能為他生下兒子,女兒倒是已經生了三個。

蔡文姬為了籠絡楊沛,居然也將他的長女,十二歲的賈香兒也讓杜氏一並帶回了勉縣。

幸好,金玨自己的年紀不大,將來,等到賈香兒年滿十六歲的時候,將她納為妾侍,並不算委屈了楊沛的女兒。

為了保證益州境內嬰兒出生率和女性的生存質量,金玨下令,益州境內的女子,十六歲以後才能嫁人。當然,金玨頒布的這個新法令,並不是,也不會強制執行。

金玨心里面很清楚,就算是他用武力強制執行了,這個新法令用不了一年的時間,就會被底下人想辦法抵制掉。

既然如此,金玨為何還要頒布這個新法令呢?

實際上,金玨頒布這個新法令的作用,只是阻止地方官府再用過往的老想法,老慣例,逼迫民間的百姓早早就將女子嫁為人婦。

僅此而已。

這條政令最終是否能夠被世人所接受,還得看百姓自己如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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