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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牛鬼蛇神都出來作妖了

湯姆需要死亡,需要用一段時間的死亡,將之前過度發展的帶來的、被湯姆忽視的問題,徹底解決掉。

超速發展的確讓湯姆獲得比上輩子看上去更加厚實的基業,但這個基業真的殷實嗎?

除了頂尖高層和直屬的軍隊,大部分中層的管理人員都是這個利益體系的新人,與湯姆之間相互毫無信任可言。

當然,這也只限中層管理人員。

最底層的員工都是目不識丁的睜眼瞎,他們都是誰管飯就跟誰。

最底層的員工最多知道自己的大老板的湯姆•史密斯,至于湯姆需不需要感激就因人而異了。

目前,絕大部分依靠湯姆而獲得人生第一筆收入的婦女們,還是比較感激湯姆的,他們的男性家屬,就更感激湯姆了。

因為湯姆對女性員工的工資,是優先發放給她們的父親、兄長、丈夫的,只有純粹的單身無親屬的女性,才能自主領到微薄的收入。

平權主義者再看見了湯姆的史密斯公司在真的給女員工分發工資後,招工行為更加積極了。

同時,這也是為什麼史密斯工廠區內幾百萬員工能擁護湯姆。

擁護在十九世紀這個性別歧視極端嚴重的社會環境中,給女員工發工資的根本原因。

但這個剛剛建立不久的信任關系是不可靠的,如果楊基老操控了中層的管理人員,讓這些傳話筒在這個沒有普及義務教育的地區,宣揚楊基老也會和湯姆一樣,使用相同的工資標準與發放手段。

那麼,湯姆樹立在百萬員工心目中的形象,將瞬間失去了本來的優勢。

這些管理人員,正如後世地朝一位偉大的民族斗士所形容的卑劣文人一樣——遠看是狗,近看是人。

這些略懂筆墨的中層管理者,又不肯吃苦,也不肯為員工去謀福利。

不肯吃苦,卻一個個憧憬著成為人上人的生活;

不肯真的為底層員工謀福利,卻一個個期望底層員工可以對自己做出的本分管理工作歌功頌德;

最終,他們只能像一條沒有戰斗力的老狗一樣,搖首乞尾,哪個主子給塊骨頭,就跟哪個主子。

而批判他們的偉大的民族斗士,是一條犬,是一條不屈于權貴、勇于向一切壓迫底層員工的惡勢力漏出那名為文學獠牙的犬。

一條忠于底層員工的斗犬。

對于曾經的湯姆來說,但凡有可靠的人來填補這、由于高速擴張所帶來的、巨大的、管理人員的空缺,湯姆也不會用這些人。

如今,湯姆想到了一種另類的管理方式,可以暫時不再使用這些連老狗都不如的人了。

這些立場不堅定的廢物,也正是湯姆這次要主要打擊的牛鬼蛇神。

美美的恰了一頓銅火鍋後,約翰就連夜趕回奧斯汀,理論上,約翰是一直待在奧斯汀的。

明天早上,約翰才會悲憤交加的趕回到休斯頓,協助處理湯姆的「後事」。

而湯姆借著夜色,來到了之前與三k黨黨魁——內森會面的地點。

那是一處幽靜的河畔,還有一座中型木屋,這里就是湯姆的暫居地了。

知道湯姆這個休假時期釣魚的地方的人,不超過二十人。

而著二十人中,絕大多數還一幫愣頭青親屬。

湯姆確信這些愣頭青親屬是想不到自己的假死的。

1866年12月16日、

「號外!號外!」

「德克薩斯州突發建國以來最大意外事故——火車月兌軌!」

「火車乘坐人員名單上,有德克薩斯州最大資本家——史密斯公司創始人、湯姆•史密斯。」

「目前,還無確鑿證據證明湯姆•史密斯生還。」

「德克薩斯州首府——湯姆•史密斯確認死亡。」

湯姆死亡的第二天,湯姆•史密斯死亡的消息就傳遍了德克薩斯州的每一處角落。

在那些老狗的狂吠下,在德克薩斯內,湯姆•史密斯的死訊的宣傳速度比林肯總統遇刺還要快。

畢竟林肯遇刺又不會給這些老狗骨頭吃。

而湯姆死訊的宣傳速度,可是自己將來的新主子,對狗的入門考核。

明明這種意外事故在尸首未見的情況下,是默認生死不明,按失蹤處理的。

但這些投誠的卑劣文人們,為了展示自己的文學「功底」,特意利用語言的「藝術」,將湯姆變成了一個「確認」死亡的首富。

坐在12月的寒風中釣魚的湯姆,除了打個噴嚏以示抗議以外,實在是沒有什麼好辦法去反駁這些老狗。

畢竟死人是不會說話的,湯姆•史密斯是個死人。

當天晚上,約翰就風塵僕僕的趕回了史密斯農場,在湯姆的一眾嫡系的面前,正式宣告湯姆的確是登上了那列死亡列車的最後一節。

史密斯公司隨即在約翰的帶頭下,宣布了創始人——湯姆•史密斯的死亡。

同時開始籌辦舉行的湯姆•史密斯的葬禮。

其實湯姆•史密斯的各種情報,楊基老方面早就知道了。

二五仔們都是第一時間將自己的見聞上報給了自己的主子。

早有不少二五仔眼睜睜的看著湯姆登上了火車最後的一節車廂了。

只可惜他們沒能想到湯姆會將這最後一節的火車車廂在行駛路上分離出來,再由幾十匹高頭大馬拉車廂。

死亡的尸體也不過是一個才染發沒幾個小時的德裔紅脖子農夫。

這次假死事件能混人耳目的最大助力,其實是楊基老本身的「印象流」判斷法。

就好比後世的地朝小說,認為肥皂玻璃能在古代大賣一樣,楊基老的潛意識中對富人的印象,讓他們對尸體進行了錯誤的判斷。

湯姆最貴的西服都不足二十美元,湯姆所有的西服不是他姐姐縫制的,就是母親最近縫制的。

拋去母親姐姐辛苦的人工費,如果只看布料,湯姆的衣櫃里從來沒有超過二十美元的豪華西裝。

皮鞋就更不用說了,湯姆•史密斯的皮鞋都是十美元上下的劣質皮鞋,就連最貴的待客皮鞋,都不足三十美元。

湯姆也從來不去佩戴什麼豪華的鑽石懷表與黃金簽字筆。

平日里天天和湯姆相處的嫡系家族成員,都是知道這些的。

同時,湯姆也從側面知道,嫡系中是沒有二五仔的。

湯姆不去購置這些奢侈品,除了是為了將更多的錢財用于擴建資本以為,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

在湯姆眼中,一個十來美元的懷表,難不成在時間的流速上,和鑽石懷表不同嗎?

隨著時間的推移,湯姆•史密斯死亡的訊息傳遍了美利堅的每一個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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