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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眾矢之的

富爾茨帶著他的部隊在市里市外轉了一個大圈,都沒有找到那個中國人的蹤影。

于是他們兵分兩路,把這個通緝犯有可能存在的地方再搜索一遍。

就是挖地三尺,也要把他們找出來。

富爾茨覺得自己胸口有一股悶氣,堵得慌,他的傷口再次隱隱生痛。

在又一次搜索一片樹林無果之後,他再也忍不住,一拳錘在了路邊的一棵樹上。

「長官。」他身後的一個騎警小心翼翼地走了上來,報告道。

「說!」富爾茨深吸了一口氣,努力平復著自己的心情。

「抓到兩個人,好像也是通緝犯。」

騎警的這次搜索也不是一無所獲,他們的另一支隊伍,在一個靠著鐵路的廢舊倉庫逮到兩個人。

這倆人被抓到的時候,正在倉庫里找些什麼,和他們一起被找到的,還有一個被綁在柱子上的平克頓偵探。

他們中的一個留著一條向上翹著的胡子,另一個據說是這個人的馬夫。

倉庫里一地的血,天知道這兩個萬惡的通緝犯,對那個可憐的平克頓偵探做了些什麼。

兩個人很快被帶到了富爾茨面前,他們一個一身賞金獵人打扮,另一個則是明顯的馬夫模樣。

他們都被結結實實的綁著。

「放開我,這事兒跟我沒關系,我是一個賞金獵人。」小胡子一邊掙扎著,一邊吼道。

富爾茨走到他的邊上,冷冷地看著他。

旁邊的一個騎警遞過來一張懸賞令,富爾茨接了過來,把懸賞令放在了小胡子臉旁邊對照著。

懸賞令上的畫像和小胡子一模樣。

「哈尼夫,嗯,在蒙特羅斯殺了一個農場場主,還與多個平克頓偵探及貝恩兄弟的失蹤有關,你好大的膽子啊,還敢來丹佛行凶?!」富爾茨冷聲道。

「那些都跟我無關!我是被冤枉的!我這人從來不說謊。」哈尼夫掙扎著叫喊。

也是,農場主是他的馬夫唐尼殺的,貝恩的哥哥是自己撞死的,其他的人跟他有半毛錢關系。

至于倉庫里的平克頓偵探和血跡,他更是一頭霧水。他追著陳劍秋蹤跡來到丹佛,一路上不敢入鎮,不敢進店,他們又沒有飛鳥那種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本事,一路食不果月復,苦不堪言。

他憑著多年賞金獵人的直覺和追蹤的本事,找到了火車道旁邊的那個倉庫。

他們剛闖了進去,看到了滿地的血跡和奄奄一息的丹尼爾,正當他們為方向正確而欣喜若狂,準備繼續收集線索的時候。

倉庫的大門口出現了大批全副武裝的騎警。

富爾茨生平最恨罪犯嘴硬,他再也壓制不住胸中的「正義之氣」,不顧自己肩上有傷,一拳打在了哈尼夫的肚子上。

哈尼夫一聲悶哼,差點沒把白天吃的漿果給吐出來。

「你跟另外被通緝的四個人什麼關系?嗯?」富爾茨覺得自己的舒爽了一些,他逼問道。

「我也在追捕他們!我是一個賞金獵人!放了我,你個蠢貨。」哈尼夫寧死不屈。

又是一拳,這次直接爆肝,哈尼夫的臉色都變了,痛苦地大叫起來。

富爾茨轉過身去,找了個地方坐下,他沖著屬下們使了個眼色。

既然長官都動手了,那自己自然也別客氣了。

憋一肚子氣的騎警們一擁而上,對著哈尼夫就是一頓胖揍。馬夫唐尼在一幫瑟瑟發抖,不敢吱聲。

等到眾人揍得差不多的時候,哈尼夫已經頭破血流,只剩下大口喘氣了。

「把他交給丹佛的警方吧。」富爾茨活動了下脖子。

「那個中國人怎麼辦?」手下的騎警問道。

「我們回去修整一下,研究一下他們之前的資料,制定下計劃。」富爾茨臉色陰沉,「只要他們還在西部,我就一定要捉拿他們歸桉。」

……

幾天後,鼻青臉腫的哈尼夫走出了丹佛警局的門口,他身後跟著的馬夫唐尼,狀況則比他要好很多。

平克頓偵探丹尼爾醒轉之後,費了老大的勁才向丹佛的警長們證明,他的事情確實與哈尼夫無關。

而哈尼夫自己,在花掉了身上所有的錢,繳納了巨額保釋金之後,被暫時地放了出來。

「我們會詢問受害者的家屬的意見,請你在正式開庭的時候務必到場。」法官大人如是說。

哈尼夫現在無比地渴望能抓到陳劍秋和他的同伙們。

陳劍秋的賞金又漲了,外號也發生了改變,懸賞令上加上了「雙刀屠夫」和「路燈絞刑者」,賞金翻了幾倍,為600美金,肖恩和飛鳥各漲50,變成了250美金。亞當因為沒露臉,加上原本就價值不菲,所以還是那麼多。

哈尼夫現在很缺錢,不管是剛剛掏空了他的保釋金,還是將來有可能的,需要支付給農場主女兒的賠償金。

更重要的,他立誓一定要讓害他到如此境地的陳劍秋付出代價。

……

白發老人陳蘭彬負手而立,站在萬福樓的窗口,他目睹了整個事情的過程,神色復雜。

身後那個剛剛吃了虧的長辮子年輕人很是不忿,但當他看著滿身是血的陳劍秋屹立在唐人街口的時候,不由地暗暗心驚。

「大人,只看刀法,此人必與那人有莫大的關聯,他身份撲朔迷離,想必和那些余孽月兌不了干系。」年輕人道。

陳蘭彬搖了搖頭,嘆了口氣。

「陳大人,如果你不方便的話,我可以幫你解決這些困擾。」一句生硬的漢語從樓梯口傳來,和這句話同時出現的,是平克頓偵探,鷹鉤鼻子,林奇。

「我們已經初步了解到那個年輕人的一些東西,我可以幫你解決他,不過,可能要晚一點。」林奇走到了陳蘭彬的旁邊,手扶著窗戶,向下看去。

陳蘭彬再次嘆了一口氣,轉過身去。

……

丹佛城外,落基山脈腳下,一個拉丁美裔的姑娘牽著一匹白馬,她已經換上了一襲新的紅色衣裳,不過這次是一身勁裝,深紅色的夾克和襯衣。

她的肩上扛著一把夏普斯1874,這把槍可以在1000碼外,狙殺一頭野牛。

她低子,觀察了下道路上的痕跡,隨即翻身上馬。

一匹白馬,一襲紅衣,一桿槍,進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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