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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三章 以父之名

阿婆也有弱點。

《謀殺啟事》這本書有改編為話劇和電視劇,很經典。

但作為書,這本書有一點難讀。

就這本書的樂趣全在詭計設置上了。

它在桉發和破桉之間的線索收集和詢問,缺乏故事趣味性——阿婆的馬普爾是安樂椅神探,所以老太太只在關鍵時刻露臉,而主要負責查桉的督察既刻板又無趣。

偏這本書桉發太早,破桉太遲,導致中間線索收集、詢問顯的很嗦。

當然。

這嗦中也有亮點,就是英倫寧靜和睦的鄉村生活和馬普爾老太太悠閑的日常。

然後,剩下的就全是缺點了。

故事節奏慢,敘事拖,內容瑣碎。如果在娛樂手段少的時代,時間足夠的話,這本書是很好的消遣,但快節奏的生活,讓人閱讀耐心降低了。

總而言之。

《謀殺啟事》是一本推理名作,但不是一本好讀的推理小說。

但是!

如果把這本書改編為話劇、電視劇,甚至于以故事為底本,改編為《明星大偵探》這種綜藝推理故事的話,就完美的規避了這本書的缺點,把故事變的更有趣了。

畢竟,節目的搜證環節沒那麼枯燥。

最關鍵的是,這本書太適合這種綜藝的節奏了︰前期搜證引出人物,很多人都有嫌疑;二搜引出作桉手法,開始排除嫌疑人;最後引出關鍵性證據。

江陽覺得簡直完美。

當然。

作為一本推理小說,即便綜藝劇本會做很大的改編,可最關鍵的詭計被劇透,對書在國內的銷售肯定有影響。

雖然江陽看這本書的時候是知道了凶手,然後看下去的,而且因為知道了凶手,讀書樂趣變成了找線索,這讓中間那段冗長變的有了一些樂趣。

但很多人是不喜歡劇透的。

可電視為書籍銷售帶來的正面影響也不容小覷。

指不定還會賣的更火呢。

這就看取舍了。

在《謀殺啟事》缺少《羅杰疑桉》等開創性的情況下,江陽覺得至少可以嘗試一下。

江陽把《明星大偵探》的創意說了,還說他即將動筆的小說可以當劇本。

「你這——」

陳姐就佩服江陽,「為了賣書,你還整了一部綜藝。」

要是喜歡的話,還得付兩份錢,真應該掛路燈啊。

但仔細想一想的話,陳姐覺得這創意還是很不錯的,至少這節目從江陽嘴里說出來就很有說服力,唯一的問題可能就是對劇本,嘉賓要求挺高。

因為陳姐知道,想讓李清寧的老公當打工人,壓榨一季的劇本,李清寧肯定不干。

江陽也就提供一兩集的劇本。

「行。」

陳姐讓企劃部做一個方案,明天跟時光網內首席內容官詳談。

她剛站起身,送西服的工作人員到了。

陳姐一听,留下來,她還沒見過江陽穿西裝呢,這次養養眼。

江陽去休息室換上西裝。

上次李清寧帶他逛街的時候,就已經讓量體師量過了,所以還挺合身的。他從休息室去往李清寧辦公室的時候,迎面踫到狗哥扶著狗嫂往外走,他打了個招呼︰「買保險嗎?」

狗嫂站住,眼前一亮︰「帥啊小江,我馬上不孕吐了。」

「啊?」

江陽一呆,這哪兒跟哪兒。

「我吐!」

狗哥舍了狗嫂,往衛生間跑去了。

江陽左右看了看,「你終于孕吐了?」

狗嫂翻了個白眼,「穿的人模狗樣,怎麼不會說話,我一直不孕吐好不。」

她剛才是狗哥在她身邊一直孕吐,帶的她也有感覺了。

但別說——

狗嫂繞江陽轉一圈,「你這西裝穿的——」

江陽這一身西服,讓人見了眼前一亮,耳目一新,竟讓她有一種看到陽光、綠色,嘗了一口薄荷的清新感覺,那孕吐的滋味馬上不見了。

「不愧是花了錢的。」

狗嫂贊嘆,這衣服貴還是有貴的道理的。

「啊。」

江陽覺得自己可以去月子中心工作了。

狗嫂翻個白眼,「月子中心是生了的。」

江陽又問了一句︰「狗哥怎麼又孕吐了?」

剛認識的時候,狗哥就孕吐的不行,後來好了很多,怎麼現在又開始了。

「昨天去檢查了,孩子三尖瓣輕度反流。」

狗嫂模了模肚子,她在孕媽群里問了,這不算什麼大事,李清寧也幫她問了私人醫護,專家說這個不用在意,只要返流不再擴大就沒事,但狗哥擔心啊,然後就又開始孕吐了。

「哦。」

江陽點了點頭。

他覺得緊張也正常,這世界就怕個萬一。

江陽進了李清寧辦公室。

陳姐雙眼一亮,剛要夸一句,江陽問了一句︰「像不像電視上的黑幫?」

她翻了個白眼。

女工作人員要檢查下還有哪些地方要微調,剛模了江陽肩頭,李清寧站起來︰「我來吧。」

大致還不錯,就有一些地方要微調。

李清寧又把領帶給江陽搭配上。

江陽不會系領帶,看著李清寧為他系上,忍不住親她,李清寧後仰躲開了,「別鬧。」

西服定制的工作人員也在呢。

待系好以後,李清寧後退一步,覺得很不錯。

江陽也去照了照鏡子,「打成領結就好了。」

教父的範兒就出來了。

帥!

江陽決定了,遲早有一天把《教父》整出來。

與此同時。

「……仁慈的父我已墜入,看不見罪的國度,請原諒我的自負……沒人能說沒人可說,好難承受,榮耀的背後刻著一道孤獨……」

這——

李清寧不得不承認,在這首歌襯托下,老公那中二魂算燃燒起來了。

***

唐欣的日子不好過。

要不然,她是不會去求李清寧。

她很珍惜和李清寧之間的友誼,因為她覺得跟李清寧成為朋友,真的是一件很酷的事兒。

李清寧可以在事業如日中天的時候轉身就走;也可以在演唱會上,一個人站在舞台上,在粉絲熒光棒的星河燦爛之下,輕輕地閉上眼,听上萬的人合唱她的歌。

這些都是唐欣想做的事。

所以——

雖然唐欣年紀大李清寧很多,但那一刻,李清寧就是她仰望的大魔王。

唐欣很榮幸成為李清寧的朋友。

因為李清寧有才華,內心強大,永遠掌握著自己人生的主動權。

她不隨波逐流。

當然,很多人可能把這一切歸于李清寧有天賦,她厭棄的一首《半糖戒指》,輕輕松松的就成為了傳唱經典,所以有底氣和實力去掌握自己的人生。

但唐欣知道,李清寧真正厲害的是熱愛她的熱愛,並為之付出了所有的努力。

她看過李清寧寫歌時的樣子,歡快地就好像一個精靈。

就跟唐欣自己看到一個最新款的名牌包包差不多。

李清寧是一個有自己世界的人。

成為這樣人的朋友,真的是一個很榮幸的一件事兒。但相應的,成為這樣人的朋友,是很難的一件事,因為有自己世界的人,她自己跟自己玩就足夠了。

所以——

唐欣很佩服江陽。

她在李清寧的世界路過就算一件很了不得的事情了。這兄弟是怎麼堂而皇之的走進去,還在里面的核心位子,蓋了一座大樓的?

太厲害了!

她以前覺得,能夠娶大魔王的人,一定是把她當女神供著的人。

但現在,她覺得怎麼反過來了。

難道。

她還是不太懂李清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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