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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重生者,他沒想過改變歷史。

只希望利用先知先覺,為自已撈一些好處,畢竟前世他也不過是名普通人。

所以在服裝方面,他也沒打算過早把前世的流行款式,全部抄出來。

最好順應歷史,稍稍提前一點,這樣對自已最有利。

「我的還不是你的?」馬萬喜耍無賴。「我們是好兄弟,利益是一體的,我賺錢了,等于你賺了錢。」

這樣說或許有些夸張,實際上他現在真的把自已的利益,跟夏臻緊緊捆綁在一起了。

「好吧!」對于不要臉的馬萬喜,他也無計可施。「那你好好干,為我多賺些錢。」

最後兩人在這里呆了半小時,畫了七八張春裝圖,交給馬萬喜的表姐。

他的表姐叫李翠翠,今年三十多歲,身邊帶著個十來歲的女孩子,因為老公是公安,經常在不家,所以選擇干這種相對自由的工作。

回到馬家,看到馬應輝和耿星河面對面坐著喝茶,談興正濃。

看來經過一番溝通,兩人已經達成共識,所以才會一付賓主盡歡的模樣。

「回來了?」馬太太正端菜出來,看到兒子和夏臻進屋,連忙叫道︰「快去洗手,小夏和耿同志這麼早趕過來,想來都餓了,抓緊時間吃午飯。」

對普通人來說,時間到了,就可以吃飯。

馬家不一樣,事情沒談好,肯定不能打斷,所以最後兩個菜,等兩人談好事情,她才下鍋炒出來。

好在現在離十二點還差一點,不算太晚。

夏臻確實餓了,也不客氣,坐下來盛了飯,大口吃起來。

耿星河和馬應輝象征性地喝了一杯酒,說了幾句官話套話,這才開始吃飯。

他們現在都心情愉快,應該達到了目的。

飯後坐下吃水果。

耿星河和馬應輝年紀差不多,現在又有共同利益,所以就算聊生活瑣事,也像老朋友一樣,聊得非常投入。

不知道的人,還為以他們是多年好友。

根本想不到,他們才剛認識不過一個小時。

準備回去的時候,馬家又送了一些特產給夏臻,主要是年貨和禮品,說是給他的,肯定會分一部分給耿星河,算是給他的回禮。

「夏臻,你跟馬萬喜真的結拜了?」回去的路上,耿星河終于忍不住好奇,問了這個問題。

在馬家的時候,馬應輝鄭重介紹了兒子跟夏臻的關系,還把兩人結拜的事,當作重點介紹了一會。

如果兩人真的是這樣的關系,那夏臻跟馬家,比跟自已更親近了。

「我跟馬萬喜住在一個宿舍,因為經常一起活動,他就提了這件事。」夏臻也沒有瞞他。「如果他們認,那我們確實算是結拜兄弟,否則的話,過是一場玩笑罷了!」

夏家跟馬家差距太大了。

如果他們不承認,他肯定不會提出來,免得自已難堪。

「你太小看自已了。」耿星河感慨地回答。「我看馬家那邊肯定沒問題,他們反而擔心你不認這層關系呢!」

否則他們為何要當著自已的面,說這件事?

還不是想把這層關系,公開出來,得到大家的認可,讓夏臻不好意思否認。

這樣一想,夏臻的人脈真的非常厲害,居然連馬應輝這樣的大人物,都需要主動親近他。

「耿叔叔太給我面子了,我可沒這個本事。」夏臻可不想承認這事,所以答得很含湖。

人家這樣做,是給自已臉上貼金,可不能當真。

「算了,我不打听你的事。」見他不想說細節,耿星河也不好再問下去。「不過你跟啟中認識很長時間了,可不能忘了這個朋友。」

人生的際遇真的不好說。

當初兒子跟他一起做生意,他還覺得是耿家幫了他。

還不到一年時間,雙方的關系就換了,變成耿家要借助他的力量了。

「這是當然,我們可是好兄弟。」夏臻連忙強調跟耿啟中的關系。「以後還有很多地方,要他幫忙呢!」

回到家里,已經過了晚飯時間。

夏臻隨意吃了些剩飯,又來到倉庫那邊,提了一籃隻果,趁著夜色,給耿家送去。

大白天上門,容易惹來閑話,晚上就安全一點。

耿星河回來得比較晚,這時候正跟家人一起吃飯,看到夏臻這時候過來,非要留他一起吃點。

夏臻拗不過,只好坐下來吃了點菜。

「听說你進旦大沒多久,就成了風雲人物?」耿啟北有段時間沒看到夏臻了,今天再次踫頭,笑著問道。

大學跟中學確定不一樣。

中學里大家拼的是智力,誰學習能力強,誰就能上好的學校。

而大學里拼的是眼光和頭腦,誰能提前適應新環境,誰就容易取得成績。

耿啟北向來爭強好勝,到了大學後也不例外。

原以為自已算是不錯了,沒想到從徐軍明那里听到夏臻的光輝經歷,頓時發現自已太平庸了。

這讓她不服氣的同時,又多了些好奇心。

「怎麼可能?」夏臻知道耿啟北的性格,自然不會自吹自擂。「風雲人物是別人,我只是跟在人家背後跑跑腿而已——」

如果要跟她比較,肯定又會沒完沒了,他可沒興趣跟人爭這種小事。

「我猜也是如此。」耿啟北听他這樣說,馬上相信了。「你的性格向來低調,應該不喜歡干出風頭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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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徐軍明不會騙自已,問題是他們不在一個學校,得到的消息肯定有誤差。

她更相信自已的判斷,夏臻成績比自已好又怎麼樣?真到了社會,肯定比不上自已。

「是啊!我在學校平平澹澹,倒是你,肯定過得不一般。」夏臻把話題轉到她身上。「你到了大學後,有哪些風光事,給我們介紹一下啊!」

女孩子性子太要強,一般吸引不了男孩子。

所以夏臻跟她認識後,大多把她當成同伴對待,從來沒有把她當成異性看待。

「我——」耿啟北扭頭望了父親一眼,終究沒好意思吹牛。

從耿家離開,夏臻沒有利游戲世界直接回家,而是慢慢步行回去。

不知怎麼的,今年冬天雖然下了幾次霜,結了幾次冰,卻一直沒有下雪。

這時候天空似乎落下一些細石子,掉在地上,發出沙沙的聲音。

要下雪了?

夏臻抬頭望了望天空,意外地滴咕一句。

如果晚上下雪子,後半夜大多會下雪,只是想不到今年第一場雪,居然來得這麼晚。

天冷倒是次要的,就是走親戚比較麻煩了。

這時候除了縣城中心和國道,其它地方還沒通水泥路,有雨雪的話,道路會變得非常泥濘。

唯一欣慰的是,自家要走的親戚非常少。

第二天早上醒來,推開窗一看,外面果然白茫茫一片。

這場雪足足有十幾公分厚,要出門的話,必須穿雨靴才行了。

下了樓,看到媽媽正在做早飯。

「這麼大的雪,出門都不方便,得去供銷社買幾雙雨靴回來。」祝琴看到兒子,忍不住抱怨了一句。

對她這樣的上班族來說,下雪真的非常不方便。

騎自行車要防止滑倒,走路雪會沒過鞋子,除非大家一起去掃雪,把路收拾干淨。

「行,一會兒供銷社開門了,讓小強出去一趟,買三雙女雨靴,兩雙男雨靴回來。」夏臻提議道。

家里只有一雙男款一雙女款,是父親在的時候買的。

反正總是要穿的,多備幾雙不是壞事。

吃過早飯,李自強換好雨靴,匆匆出門去了。

等他把雨靴買回來,讓媽媽和姐姐換上,她們這才匆匆去上班。

「這雪下得不是時候,如果明天下,就沒事了。」李自強像個大人似的嘆了一口氣。

明天單位都不用上班了,就算雪下得再大,也不會受影響。

「就算今天不去上班,也沒關系,只是她們自已不習慣罷了。」夏臻把手搭在他的肩上,同樣嘆息了一句。

以自家的條件,媽媽和姐姐上不上班,真的沒關系了。

只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她們還是更喜歡朝九晚五的生活。

「是啊!」李自強也跟著點點頭。

平時夏臻不在的時候,耿啟中那邊的收入,以及秦英和姚杰那邊的銷售,全部由他在記帳,所以每個月賺多少錢,他一清二楚。

別的家庭一個月能有幾十塊錢,就非常滿足了。

他們這邊是人家的百倍甚至更多,就算再花天酒地浪費錢財,也用不完啊!

「所以你的觀念要先改變過來,再慢慢影響她們。」夏臻提醒道。

媽媽和姐姐現在還是窮人的思維,短時間內很難改變。

自已又長期不要家里,只能靠李自強去影響她們了。

李自強听後點點頭,表示有數了。

因為壁爐一直開著,屋里非常暖和,兩人坐著喝了一會茶,听到外面有腳步聲傳來。

打開門一看,居然是半年沒見的少年李廣。

「夏臻哥。」少年穿了雙大人的雨靴,所以走路有些吃力。「我早上出門,抓了只野兔,特意給你送過來——」

暑假期間,因為抓泥鰍黃鱔賣給夏臻,賺了不少錢。

所以他一直很感激。

今天早上看到雪地里有野兔的腳印,就一路追蹤過去,最後發現了野兔洞。

他用煙燻的辦法,把野兔逼進籠子里,成功抓獲一只肥碩的成年野兔。

原本打算宰了過年多一道菜,不想父母舍不得,說可以賣不少錢。

他心里一動,就直接送到夏臻家來了。

「剛下了雪,就能抓到野兔,你本事不小啊!」夏臻望著臉凍得通紅的小家伙,鼓勵地拍拍他的頭。

家里什麼都有了,就缺野兔這樣的野味。

不管小家伙懷著什麼樣的目的,送兔子過來,自已都不會讓他吃虧。

他提起來掂了掂,估計有六七斤,絕對不輕了。

老家這邊喜歡把野兔和腌菜一起燒來吃,夏臻卻喜歡紅燒,所以決定弄點蒜頭,做成紅燜兔肉。

「嘿嘿——」听到夏臻夸獎自已,李廣羞澀地笑了。

他在家里是哥哥,需要照顧弟弟和妹妹。

只有要夏臻面前時,他才會被人當成弟弟,得到夸獎和照顧。

所以他很喜歡這個意外認識的大哥哥,每次跟他在一起,都特別快樂。

「這麼大的雪,你辛苦你了。」夏臻把兔子從籠子里抓出來,裝在一只蛇皮袋里,用繩子扎緊。「這十塊錢給你,還有這包荔枝干和龍眼干,你也帶回去。」

他一直相信人與人之間存在緣份。

你會跟誰相遇,會跟誰相識,會跟誰成為朋友,都是命中注定的。

既然這樣,那就在自已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照顧這些人。

「謝謝夏臻哥。」李廣知道夏臻的脾氣,也沒有推辭。「明年我可以繼續給你們送黃鱔和泥鰍呢?」

等過了年,天氣一轉暖,他又有了賺錢的路子了。

與其賣給別人,他更願意賣給夏臻。

「當然可以。」夏臻不在意地回答。「如果我不在家,你可以交給這位小強哥——」

反正在水族館,再多的泥鰍黃鱔,他也消化得了。

一旦里面的數量超過負荷,他可以批量捉了拿去賣給程老爺子的品味樓。

平時因為數量不足,他只是小批量供應。

主要還是以賣魚為主,畢竟它們的數量比較大,長得也比較快。

「太好了。」李廣一听,激動地叫了一聲。

考慮到路上不好走,夏臻沒有留他吃午飯,只是另外給了他幾個隻果。

等小家伙離開,他拿了幾顆大白菜,塞進蛇皮袋里,讓野兔臨死前再飽餐一頓。

等晚上媽媽回來,交給她來處理。

明天就是大年三十了,真的可以多一道菜。

「哥,地道過去的那個地方,不是有很大一塊空地嗎?可不可以養幾只野兔?」李自強見他對野兔這麼感興趣,主動提醒道。

雖然他還有去過那個地方,但是听夏臻講過很多次,知道那邊是怎麼一個情況。

當初夏臻哥想吃雞肉,他買了幾次小雞,小心養大。

雖然經常宰來吃,現在依然還有三十多只蛋雞。

如果那里用來養野兔,只要用竹子做幾道籬笆,在地上種些青菜,就可以了。

「養兔當然沒問題,就是會非常髒,處理起來會很麻煩。」夏臻回答道。

這確實是個辦法,免得空著浪費。

而且兔子繁殖速度非常快,放幾對種兔進去,一年後就會變成一百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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