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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搬家(求訂閱)

「晚上腌泡菜時,再告訴她吧!」夏臻想了想,覺得早說早讓她安心。「原本打算把房子粉刷好再租給他們,現在想想,感覺沒必要。」

畢竟是七九年,能有這樣的地方住,已經非常好了。

自已不能照自已的標準,給她們安排住的地方。

有時候一下子給的太多,反而會出問題。

而秦英本來就是個驕傲的人,如果幫她解決了家具和生活用品,反而讓她不自在。

畢竟誰也不想欠下太多的人情。

「嗯,能住這樣的樓房,確實很好了。」李自強附和了一句。「很多鄉下過來的人,還住在破破爛爛的平房里呢!」

他也覺得吉祥弄的房子其實算不錯了,畢竟以前住在這里的都是工人。

靠近橫街那邊的老房子,才是真的破爛,很多已經成了危房。

晚上大家像平常一樣,到李自強家腌泡菜。

完成當天的工作後,其它人紛紛回家,秦英依然走在最後。

夏臻今天也沒有提前離開,等身邊沒人了,才把這個好消息告訴秦英。

「真的?」秦英听後幾乎不敢相信自已的耳朵,興奮地反問道。

她以為這件事至少需要十天半月,才會有消息。

沒想到才三天時間,就有結果了。

「房子就在旁邊不遠處,你明天可以去看看。」夏臻見她興奮得說不出話來,也沒有笑話她。

這時候想在縣城找個落腳的地方,確實不容易。

多少知青無法回城,就是因為沒有單位接收,加上城里沒有住房。

如果有地方住,至少可以先回來,慢慢再找個謀生的工作。

就算進不了工廠,也可以擺攤干個體戶,只要有手有腳,還怕餓死不成?

「好的,我明天一定去。」秦英現在已經失去了思考能力,只是下意識地回答道。

回到家里,依然興奮得臉紅耳赤。

等自已有了一個家,那以後就不用在這里看陳宗堂的臉色了。

雖然他不敢拿自已怎麼樣?問題是吃人手短,拿人嘴軟,她就算不怕陳家人,卻住在人家的地方,肯定不好做得太過份。

夏臻回到家里,把自已買房子的事,跟媽媽和姐姐說了說。

以前沒說,是怕媽媽擔心自已太激進,從而提心吊膽。

現在她們應該已經適應了家里的變化,想來不會像以前那樣害怕。

加上自已離開舜江縣後,家里的生意還得她們拍板,總不能讓李自強去拿主意吧!

「你膽子怎麼這麼大?」祝琴听後又驚喜又害怕。「就不怕被人知道,當投機倒把抓起來——」

靠泡菜賺些錢已經夠夸張了,沒想到兒子還不滿足,居然買了幾棟房子。

這在她的心里,完全是不敢想像的事。

「沒關系的。」夏臻安慰道。「既然能把房子買到手,說明上面的人並禁止這樣做。」

當然他也有所提防,三套房子,一套在自已名下,另外兩套,分別在媽媽和姐姐名下,這樣就不會太嚇人了。

什麼時候政策允許了,再把產權更改一下。

「以後這麼大的事情,一定要跟我們商量一下再做決定。」祝琴此時依然心驚肉跳,卻不敢表現出來。「否則我們總有一天會被你嚇死——」

兒子是她唯一的希望,現在他靠寫文章可以賺很多錢,又有上大學的本事,何必干這些事冒險?

但是又擔心自已阻止的話,相當于扯他的後腿,所以不敢直接說不行。

「放心吧!媽,我這些生意都是跟縣里有頭有臉的人一起做,不會有麻煩的。」夏臻見媽媽稍微平靜了一些,這才繼續往下說。「買房子也一樣,走的是上面的關系,普通人就算有錢,也買不到這種房子——」

這不是他吹牛。

現在的房子買賣,本身就在鑽政策的空子。

說的夸張一點,跟前世「法無禁止即可為」這個道理差不多。

所以相關人員辦手續,還是會承擔一點風險。

如果不是看在耿啟中的面子上,想這麼順利把房子過到自已手里,想都別想。

「反正這些道理我也不懂,你小心一些總歸不會錯。」見兒子沒打算听,祝琴只好這樣勸說道。

第二天早上,秦英匆匆過來找夏臻。

夏臻見她這麼激動,也沒笑話她,帶上鑰匙,陪她去那邊的房子看了看。

「房子這麼大,租金肯定很貴吧!」秦英去進後擔心地問道。

她對這個地段非常滿意,而且有院子和空地,還能種些蔬菜瓜果吃,這樣可以省不少錢。

就是三間兩層樓面積太大了,她怕自已付不起租金,畢竟自已一個月才賺三十塊錢,還要給兒女和父親生活用,不可能在房租上浪費錢。

加上房子里空蕩蕩的,必須買很多家具和生活用品,這也需要花錢買。

「如果怕貴,那找人合租怎麼樣?」夏臻沒想到她會這樣說,倒是愣了一下,最後又給了個建議。

這邊的房子確實太大了,一家人住在這里,有些奢侈。

原本他計劃把兩套房子分別借給秦英和姚家人住,現在看來,是自已欠考慮了。

這樣的話,何不讓姚艷搬來這邊和她們一起住?反正她們都是自已的手下,合租的話應該問題不大。

前世在企業上班,同事合租一套房子不是很常見的嗎?

「合租是沒問題,主要是看對方是什麼人?」秦英想了想,猶豫地回答。

她其實想問一下,能不能幫自已租套小一點的房子,比如兩間平房這種大小的。

過慣了苦日子,房子小一點也沒關系,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就好。

但是又怕這樣說太麻煩夏臻,最終還是沒有說出口。

「她就在旁邊,我把她叫來,你們認識一下。」夏臻覺得這種事,還是讓她們自已決定就好。「這邊離我家近,又是獨門獨戶的帶院子房,比較安全,如果跟很多人混住在一起,想清靜一下也做不到。」

如果不是媽媽習慣了李家台門的生活,他都會建議把家搬到倉庫這邊來。

前世在城里習慣了鄰里老死不相往來的生活方式,比起獨門獨戶,李家台門這種幾戶人家住在一起的老房子,真的一點也不舒服。

「那謝謝你了。」听說現在去叫,秦英自然不會反對。

沒過一會,夏臻就把正在煮瓜子的姚艷叫過來,同時把自已的打算說了一遍。

他听姚杰說過,姚家的房子本來就不大,姐姐回來後,必須單獨給她一間臥室,多少影響了家人的生活。

現在沒結婚,問題還不大。

如果他組織了家庭,那肯定得另找地方安頓姐姐。

這也是他最近沒考慮親事的原因,等有了錢,有能力把家人安排好,再結婚也不晚。

「附近有房子給我住?」姚艷听後驚喜地叫道。

雖然她很想跟家人住在一起,可是心里清楚,這樣只會影響弟弟的生活。

時間長了,家人之間就會產生隔閡。

可是一個人想在縣城找處合適的住處可沒那麼容易,如果太偏僻的話,也不安全。

在這附近的話,就不一樣了。

「嗯。」夏臻肯定地點點頭。「那邊房子比較大,就算你結婚後,一家三口住在這里,應該也不會影響。」

現在有多少家庭,一家三口還住在三四十平方的筒子樓里?

而農村里兄弟分家,一家分一間三四十平方的平房,同樣很常見。

舜江縣城還算好的,如果是滬市,只怕比這個更慘。

而這樣一棟兩層住房,樓下當起居,樓上當臥室,至少建築面積就有一百多了。

兩層兩百多平,一家一百平,真不算小了。

「那真是太好了。」姚艷听後,歡天喜地嚷起來。

她倒不在意房子大小,只要夠用就行。

如果房子大一點,那肯定是好事。

萬一父母想來探望自已,也有個地方招待,生活上就會方便許多。

說話間,兩人來到旁邊的房子前。

見這邊離自已工作的房子只隔了兩套房子,姚艷更加興奮了。

夏臻進屋後為兩人做了介紹,同時把兩人現在的工作也提了提。

听說對方也在為夏臻干活,秦英頓時放心了。

她擔心跟陌生人住在一起,沒那麼安全。

如果是給夏臻干活的同事,還是個單身女人,那就不一樣了。

知根知底的住在一起,不但不用擔心出事,還能相互照顧。

兩人商量了一會後,把房子的使用方式也決定下來。

這關系到買多少家具和生活用品,肯定不能含湖其事。

最後決定樓下一人一間,中間的堂屋和廚房共用。

而樓上三間房子,秦英佔兩間,姚艷住一間。

安排好這些,姚艷回去繼續干活,秦英則開始計算需要購買的物品,同時準備回老家一趟,把能用的家具和生活用品帶過來。

這樣可以省一大筆錢。

姚杰听說夏臻為姐姐安排了住宿,也非常激動。

原以為自已短時間內沒能力幫姐姐安排一個住的地方,沒想到現在不用自已動手,就有一處現成的地方。

「等我搬出來,爸媽也可以安排你的婚事了。」想到自已搬走後,弟弟就可以考慮感情問題,姚艷內心多少有些激動。「這半年是我連累了你,再不結婚,我心里也會不安。」

弟弟是世上少有的好男人,長得好看又重感情。

她沒有別的要求,只希望他幸福。

「我結婚是遲早的事,你如果踫到合適的人,也可以考慮嫁給他。」趁李自強不在旁邊,姚杰真誠地對姐姐說道。「你還年輕,重新開始還來得及。」

跟著夏臻干後,他對未來越來越有信心,同樣希望姐姐不要放棄自已,努力去追求幸福。

「知道知道,別老提我的事。」姚艷被弟弟說得有些害羞。「你快點娶妻生子,爸媽才能放心。」

秦歡回到家後,在屋里走了一圈,挑了幾樣自已帶過來的生活用品,裝進包裹里,悄悄帶到那邊的新家。

又給兒女準備好中飯,然後回了一趟鄉下,把好消息告訴病重的父親,同時說了自已的計劃。

父親住在鄉下,主要托娘家堂兄弟在照顧。

如果搬到縣城,就不用連累他們了。

父親听說可以搬去跟女兒一起生活,也非常開心。

常年因病躺在床上,會更加想念兒女。

以前怕她沒精力照顧自已,不敢開這個口。

現在就不一樣了。

見父親開心得像個孩子,秦英嘴里沒說什麼,轉身時暗里抹掉了眼淚。

陪父親吃過午飯後,她帶了一些床上用品回去。

雖然大多打了補丁,不過能用就行。

她準備用這種螞蟻搬家的方式,把能用的東西,一點點搬到新家那邊。

等那邊安排得差不多了,再把父親接過去。

而姚艷上午要炒瓜子,下午和晚上要賣瓜子,實在抽不出時間安排這些。

當然這是她自已的選擇,如果要休息,也沒有人會管她。

只是窮了這麼多年,最近靠賣瓜子賺到大錢,姐弟倆誰也舍不得浪費時間。

反正搬家的事,也不用急。

原本秦英還非常擔心,怕離開陳宗堂,會被人說過河拆橋,不好意思提離婚的事。

沒想到發生了一件意外事,讓事情突然有了轉機。

這是夏臻買房子後一個星期,秦英中午在家等女兒回來吃午飯,一直沒等到人,就有些著急。

一直過去半個小時,牛國強騎自行車回來,她才知道,原來女兒出事了。

原來李曉琳今天中午放學回家,沿著河邊走時,突然被人推了一把,掉進河里。

小姑娘只有十歲,水性不好,喝了幾口水,眼看就要沉下去。

那條河旁邊是鐵路橋,平時走的人不多。

幸虧李曉琳命不該絕,正好有人路過看到這一幕,跳時河里把她救上來。

因為是有人故意把她推入水中,這件事的性質就不一樣了。

救人的是附近一所中學的老師,怎麼能容忍這樣的事發生在身邊?馬上打電話報了警。

城關鎮派出所接警後,把人帶到派出所。

牛國強認出小姑娘的身份後,也過來參與這件桉子,很快把事情搞得一清二楚。

趁中午回家吃飯,順便給秦英帶了口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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