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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三章河西會戰之損傷

面對河邊的慘事,速不台不想再提。

速不台回去之後,與孛木律合達打了個招呼後,便帶領蒙軍旗的將士向東北部移動,打算去支援韓童年所部。

在速不台領兵離去後,留在之前戰場上的孛木律合達,此刻也收到了戰後雙方損失統計。

在金軍女真、蒙古兩百旗與宣化軍的對戰中,金軍一方共出動一萬騎兵,兩萬蒼頭,共計三萬大軍。

而宣化一方則全軍出動,出動五千騎兵,三萬步兵,共計三萬五千大軍。

兩軍共六萬多大軍在討賴河岸邊十里之地,從今日午時一直大戰至黃昏,一直持續四個多時辰。

最終結果以金軍兩百旗大獲全勝,宣化軍全軍覆沒而告終。

這一戰因為是平原堵截遭遇戰,所以金軍在開戰之前,並沒有多大損傷,在結尾時金軍損傷也可以忽略不計。

唯獨中期兩軍僵持階段,才是金軍傷亡極速飆升的時刻。

最後經過粗略統計,此戰中,金軍共傷亡兩千四百余眾,其中死亡兵丁在八百之數,受傷者高達一千六百余眾。

其中死亡八旗官兵二百余眾,死亡蒼頭六百余眾,受傷八旗官兵四百余眾,蒼頭受傷者高達一千二百余眾。

而與之對應的宣化軍死亡之數就高達三萬之多!

當然,真正的戰死者只有四千余眾,戰敗後被金軍追殺死亡者高達六千余眾,余者不是被俘就逃走。

這也就是說金軍真正殺敵在一萬之數,而且其中大部都是在宣化軍戰敗後,被金軍追殺而亡者。

可為何最後的統計會三萬之數呢?

這里就不得不說孛木律合達殺俘的命令了。

因為孛木律合達將兩萬多宣化軍殺光後,也同樣算在了殲敵的戰果之中,所以才有了金軍殲敵三萬多的數字。

宣化軍真正能沖出重圍逃走者,也不過兩三千人左右,與高達三萬多的損失一比,跟本不值一提。

且已經被打散建制,四散而逃的宣化殘兵敗將,在之後根本組合不到一起,要麼逃難各地成為難民流民。

要麼佔山為匪,落草為寇,要麼成為散兵游勇劫掠各地,最後依舊逃不過金軍的掃蕩圍剿。

所以此戰說是金軍全殲宣化軍,宣化軍全軍覆沒也不為過。

宣化這支高達三萬五千余眾的夏國野戰軍,在此戰中被金軍成建制消滅!

以後宣化之詞,只會成為過眼雲煙的歷史名詞。

至于戰後孛木律合達殺俘的事情,其實也是被金軍以往的歷史規則和酬功制度所影響。

一來金軍此戰中損失兩千多眾,士兵對宣化軍多有仇恨怨言。

所以為了保持軍心士氣,孛木律合達只能順水推舟,通過殺俘來給士兵一個宣泄口。

否則這口氣一直憋著,遲早會出大問題。

畢竟後面的戰事還多著了,不將士兵心中這股子邪氣給泄了,軍心士氣潰散動蕩不說。

就怕戰爭結束後,受戰爭影響的士兵,將這股邪氣撒到自家百姓身上。

所以有的時候殺俘也是一種保持軍心士氣的軍事手段。

最後最重要的一點,還是因為酬功之事,對士兵來說死了的宣化軍士兵,可以用他們的人頭來積功,有著升官發財的價值。

同時也是戰功最重要的憑證,而活著的宣化軍對金兵來說,價值將會大打折扣。

一個敵軍人頭如果價值五貫銅錢的話,那活著的敵軍或許連一貫都不值。

所以金軍士兵會怎麼選擇,已經不言而喻了。

殺俘除了對士兵有利外,對孛木律合達這等將領也有利益。

畢竟戰場上斃敵三萬多功績,與斃敵萬余俘虜兩萬多的功績,兩者的含金量是不可同日而語的。

當金軍上下利益一致時,自然會選擇殺俘這種對他們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禁止是禁止不了的,除非金國能從根本上改變這種酬功制度,否則這種事情只會屢禁不止。

可金國會選擇改變這種酬功制度嗎?

答桉是否定的。

因為這種以人頭,以殺敵數量為標準的酬功制度,是金軍保持高昂戰力的基礎。

與統一天下,軍隊戰斗力相比,區區歷史污點,根本不被金國高層看在眼里。

畢竟軍隊可是金國立國的根基,是金國最大的安全保障。

若是因為名聲問題,而改變這種自秦朝起就已經盛行千年的酬功制度,進而導致軍隊戰力下滑。

最後要麼被外敵所滅,要麼被內部推翻的話,金國寧可選擇不改變。

況且死的不是金軍,死的是金國的敵人,金國不可能感同身受。

更不可能做出為討敵人歡心,而使自己人悲傷的事情。

面子名聲值幾個錢啊?

就像後世的漂亮軍在全世界作惡多端,還做出臉都不要了的偷資源事情。

可全世界人都罵漂亮軍不好,但何時見過漂亮國民眾自己罵漂亮軍的。

是一等公民不好,還是低油價不香,還是美元收割不爽快?

所以說,當金國改革酬功制度而弊大于利的時候,金國便不會改革。

漠北漠南的羊馬牛駝,皮毛等物是怎麼低價進入中原的。

還不是因為金軍的戰力強大,才讓治下百姓享受到了實惠。

以前金國甚至在中原地區,都因為耕牛價值過高,而導致百里無耕牛。

而現在哪怕是一些窮鄉僻壤之地,也能集全村之力,購置一兩頭耕牛等畜生,而這些都是金軍戰力強大帶來的好處。

從民間百姓到官員,再到朝中女真貴族,都受到了金軍強大而帶來的好處。

所以在未出現特別大的問題之前,金國的酬功制度是根本不可能改變的。

哪怕是完顏璟也無法逆大勢而為,所以金國的酬功制度不改變,戰爭中殺俘的事情,也一直會時有發生。

在沒有信仰,文化水平不高的年代,想要增加軍隊戰力,只能用這種最原始,最直觀的方式去刺激士兵的買命殺敵之心。

原始就原始在以殺敵數量,以首級來核算軍功,直觀就直觀在殺多少個敵人,拿多個首級就有相應的賞錢與官職回報。

就是因為如此的簡單快速有效且殘暴,所以這套酬功制度,自秦開創以來,一直流傳至今,不曾廢除。

殺俘不管如何的殘忍不仁,起碼還在軍事的範疇之內。

金軍並沒有把這種風氣延伸到殺良冒功上來,這就是完顏璟多年來的最大努力了。

至于殺俘這種事情,完顏璟遠隔千里,對前線大軍他也無能為力。

除非完顏璟御駕親征,否則對這種事情,只能在事後下旨呵斥一番,讓前線大軍收斂一點,別太過分。

再多,抱歉,對一支打了勝仗的軍隊只能賞,不能罰。

歷史上打了勝仗的軍隊不要說罰了,就是賞賜不及時而出大問題的例子數不勝數。

遠的不說,當年趙匡義怎麼架驢車逃跑的,這個教訓還不夠深刻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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