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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一章 為什麼

時間回到葉龍天接到電話的前半個小時。

fbi行為分析小組的成員被告知了一個根本無法解釋的消息。又發現了一個受害者的尸體。這一次,不在郊區,不是在洲際公路的邊上,而是在市中心,扔在垃圾箱的邊上。被一個大半夜倒垃圾的市民看到了。

法醫初步檢驗的結果是,一名年齡在五十歲左右的中年婦女,身上有刀傷,槍傷,還有脖子上的勒痕。而具體的致死原因需要深度解剖才能知道。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這個受害人的身上被匕首劃開的口子,有十三處。

十三處刀傷,中年婦女,尸體遭到肢解,可是粗略觀察沒有缺少身體部位,生殖器遭到摧殘,可是卻是前所未有的損害程度,凶犯幾乎把受害人的整一個生殖器切下來,弄爛了。不只是生殖器,就連**也從身體里拉扯出來,遭到了嚴重的損害。

听到這個消息,整一個小組成員都把目光移向尼爾森和詹森。當時,只有這兩個人和葉龍天呆在這間辦公室里,也只有他們兩個知道,三人之間,說了些什麼。

而早就在眾人還沒有會意過來的時候,尼爾森就和詹森進行了目光交流。同樣的眼神,顯現著他們有著同樣的恍然大悟。事到如今,終于明白了葉龍天想要警示卻又不直說的事情是什麼了。真是一個自傲自戀的家伙,整天就知道控制一切,孤芳自賞,用他自己的思維方式讓這個地球轉動。

數字殺手一定會出現,為了捍衛他的藝術品,還有對模仿者的極端憤怒。他要證明他是正版,他是無法超越的。而葉龍天想要的是,借助這個機會,放棄對模仿者的調查,全力抓住殺害雷克斯的凶手。只不過,他的善良讓他無法說出口,或許還有自尊。

葉龍天,一直把雷克斯的遇害,歸咎于他自己的身上,因為他認為,他的第一個案子的失敗是他搞砸的。因為他的漏洞,因為他的不周全。

就在尼爾森放下手中的文件,準備下達調查方案的時候,突然,小組接到了另外一個更加匪夷所思的消息。

在拉斯維加斯的另一幢公寓里,又發現了一具尸體。這一次,是警方接到一個匿名報警,但是至今沒有找到報案人。受害人是一名三十歲左右的男性,槍傷,刀傷,脖子上的勒痕。生殖器遭到嚴重損壞,四肢被卸下,是用菜刀砍下的。身上有刀傷十四處。

十四處刀傷,沒有部位消失,男性,有分尸現象。總結著消息的重要點,小組成員其實都有點頭緒了。也清楚,葉龍天比他們快了整整一步。一步之遙,失之千里。

這時候,尼爾森突然對克萊爾說道,「聯系葉龍天,告訴他現在的情況,詢問他的看法。」

听到這個,克萊爾心頭一愣,完全不明白為什麼是她,這種事,一般都是尼爾森自己傳遞信息的。不過組長這麼要求了,克萊爾也只好照辦。五分鐘之後,克萊爾把葉龍天的話,一字不落地復述給尼爾森。

微微地低頭思索一下,尼爾森竟然臉上展露出了笑容,在這種緊張的疑雲重重的情況下,尼爾森的不尋常反應讓眾人擔心多于吃驚。「按葉龍天說的。我們去調查那個男受害人。我和詹森還有阿曼達去案發現場。亞士奇、克萊爾、肖恩你們留在警局聯系索菲亞,收集資料。」

說完這些,尼爾森搶先往門口走去,步伐急促,似乎在渴望著什麼。而余下的眾人,互相望著,眼中充滿疑慮,就連詹森也是這樣。在尼爾森的人員安排中,他竟然讓他自己去案發現場,簡稱外干。這明明就是葉龍天的安排方式。尼爾森的笑容,是不是他想到了什麼,關于葉龍天的事情。

不過詹森比其他人還是多知道了一些。這一次,尼爾森把小組最為資深的成員安排到一起,也就是他和他。而不是按常規,分開來。說明尼爾森想要和他商討一些什麼,而這樣強的組合下,還要帶上阿曼達。或許,尼爾森,你真的想和葉龍天比試一下嗎?

我清楚,這麼多年來,你一直都在告訴自己,葉龍天的實力和天賦是百年難遇的。可是你對你自己的自信讓你始終不願意臣服,或者認同。在你的心里,一直想和葉龍天比個高低吧。

尼爾森,你拋出了橄欖枝,退位讓賢,葉龍天拒絕了。而葉龍天,飛來一份挑戰書,你接受了。你失去了先機,所以想用你的團隊來彌補。你用七個人和一個人比試,尼爾森,為了贏,為了讓葉龍天的囂張和自傲減少一點,恐怕你也瘋狂了。

當葉龍天趕到案發現場的時候,手機上顯示的時間已經是凌晨一點了。穿過黃色隔離帶,朝里面的警長展示了手中的證件,在點頭示意之後,靠近了案發現場。

根據事先的要求,在場的法醫和警官都沒有觸踫過案發現場的任何一樣東西。葉龍天不想看照片了,既然有機會,就要親身經歷,這原汁原味的案發現場。呼吸一下和凶犯呼吸過的空氣,撫模一下凶犯撫模過的東西。這才能更好地感受凶犯的內心,凶犯想要宣泄的情緒。

「為什麼改變了。」葉龍天的雙眼瞪著那一堆碎尸,嘴里輕聲問道,只是一個質問,質問凶犯的,仿佛葉龍天在和凶犯面對面的交流。

突然的變化,讓在場的人有些疑惑。紛紛注視著這一位年輕的fbi探員,想要了解他在干什麼。從來沒有見過,有探員是這樣調查和破案的,和犯罪現場說話聊天。

而這就是作為一匹孤狼的葉龍天,真正的調查方式。通過自問自答,接收到凶犯行為中隱藏的信息,同時用凶犯的思維方式,去理解,去推測這種行為的原因。每一種行為都是有因果的,正因如此,每個人的行為才會不同。

為什麼改變?

為什麼是中年婦女,不是年輕女子?

為什麼沒有拿走身體的一部分,像之前一樣?

為什麼要這麼憎恨這個目標,對她的生殖器嚴重到無法控制的破壞,幾乎弄碎了?

為什麼要憎恨這人的**,以前的我是不會的?我只是厭惡生殖器,沒有**?

為什麼我還是把這些碎尸當垃圾看待,扔到垃圾箱邊上,可是為什麼我沒有把她們藏起來,或者丟到郊區?

為什麼我要割傷十三刀,我明明不認同那個男的,也是我的作品?

為什麼我要出手,冒著被抓的風險,只是為了證明自己的藝術和美?

為什麼我要把她丟到這個垃圾箱,而不是其他垃圾箱?

為什麼我會害怕,我在害怕那個小孩探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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