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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比姆,一個活躍在布朗皮地區的松散組織。

最初他們只是一群活不下去的人勾結形成的一個小流氓群體,頂著不值錢的爛命,做些偷雞模狗的生意。

改變的契機是一位被他們當作搶劫目標的好心法師,那一次沒有死人,法師還給他們在山腰上建起個簡易魔術陣,它的用處很單一,只能幫助一個固定的範圍擋住兩發火球或一發閃電,之後需要一定時間恢復。

這沒有當場改變拉比姆幫的生活,只是在二代頭目的強令下,開始試著自己種植,有了固定的營地向著山匪發展。

種植確確實實的慢慢改變著拉比姆幫的行為,漸漸的,整座山都變成家園般熟悉,甚至能弄死幾個進山找事的職業者。

職業者隨身的遺產讓拉比姆幫第一次接觸到神秘側的力量,付出一些不值錢的爛命後,他們漸漸掌握到學習方法。

力量帶來的不僅僅是希望,也有野心,這之後起了內訌,拉比姆幫就此消失,數年後,少數已經成為職業者的成員重新組成了如今的拉比姆。

拉比姆意為深淵,它的血液就是生活在深淵里的人。

新的拉比姆沒有固定營地,他們混跡在普通職業者之間,重復的做著好心法師的曾經做過的事,這期間也培養出不少大壞蛋,他們大多會被拉比姆親手解決。

轉眼間,拉比姆的存在已經過去百年,甚至成為布朗皮地區人們生活的一部分,他們是最後的希望,對某些人也可能是要命的魔鬼。即使領主壞到流膿,這個地區的大戶也有更多顧忌,不像周邊那樣頻繁的對底層人下死手,也許有一部分功勞應該歸功于拉比姆?

可這點影響並不是拉比姆人想要的,他們想要的是一個能讓所有人活得下去的世界!

近些年听說遙遠的北方有個叫鳳凰王國的就是那樣的地方,也有一些拉比姆親身去見識過,不過大部分最後還是回到了布朗皮,別人家再好也不是自己的。

上個月,布朗皮地區隔壁出現了魔界門,涌出的大量魔物在那個浮島肆意屠殺。

拉比姆們掌握飛行的人幾乎為零,實際上短短的一百年,根本不足以讓原本只有一、二環水平的他們搜集到體系化的神秘側知識。

現在比拉姆也有四環的職業者,不過身為組織里重要成員的他們已經不能像初時一樣拿命去博取機會,沒有師父帶著,即使拿到了魔法筆記也很難用上,實際上大部分筆記沒有本人幫著解讀外人根本看不懂。

總之他們無法去鄰島救人,主觀上大多數成員也不想管那麼遠的事。

可這樣下去,魔族早晚都會來布朗皮地區。

正在此時,拉比姆內部流傳出一條消息︰找到買槍渠道了!

槍支不是特別陌生的東西,壞到流膿的領主手下就有上百條槍。領主把槍支看得很緊,比拉姆們動手段弄到手里的幾條槍也不敢在城市附近用,只能給獵人在山里打獵。

為了弄清情況和籌集資金,比拉姆們開始頻繁的接頭。

他們使用最多的接頭方式是到酒館里喝酒,那里入夜後環境嘈雜、光線昏暗,也是低級職業者從委托中活下來後必去的場所,幾個職業者一邊喝酒玩骰子一邊聊天,幾乎不會有人注意到。

單個人認識的比拉姆數量有限,這種接頭方式的交流效率不算高,大家花了十幾天才弄明白是什麼情況。

事情很簡單,就是一伙從鳳凰王國來的家伙行為很可疑,被某個比拉姆盯上後發現他們在找槍支買家,並和領主的狗腿團伙有接觸。

隨後通過接觸,發現他們只搞批發,不零售,接觸人員留了個心眼得到口頭承諾「只要出得起錢就賣」。

他們的槍械算得上天價武器,鳳凰幣一千一條,送一百發子彈,一百條起賣。

十萬鳳凰幣,相當于16.7千克黃金!

這麼離譜的價格,拉比姆們接頭之後,大多數都認為湊起來太難了,只能「挖墳」,倒是沒人反對買槍的事情。

「挖墳」是黑話,指已經死去的比拉姆們的遺產,並特指沒有家室和沒來得及有家室的。

這部分人的遺產以捐贈友人的形式交給其他比拉姆處理,其中金銀幣一部分會被埋起來,現在的比拉姆也說不清這個慣例是什麼人帶起來的,反正有大幾十年了。

決定了要買,比拉姆確認了接觸人員,其他人則去挖墳,通過骰子游戲的形式輸給友人,分批逐漸集中貨款。

而接觸人員在隨後的溝通中,發現別人槍賣的貴,但服務足夠好,可以指定城外地點送貨。

經過一番折騰,比拉姆在布朗皮數十里外的荒山里,接到了第一批貨。

槍販子還留下一些話和一個物件︰「我們還回收冰冠冰魔的角,就是那邊浮島上個頭最大的那種魔族,每五個冰魔角換一條槍,或者一個角換400發子彈。想再找我們,就到城南開個店,掛這個牌子。」

牌子是木頭的,上面有一頭面對觀察者坐著的肥熊,肥得很不自然,怪可愛的。冰冠冰魔的角能干什麼大家就完全沒有頭緒了,只能猜測是某種魔法材料。

槍販子離開,一百多條槍到手,立刻就有人要抄家伙去把領主干掉,好在給勸住了。

別管干什麼,首先都要學會用槍,這種事情不方便在城里干,得找個山頭操練起來。

拉比姆手里的錢不太夠,總計買到120條槍,除隨槍送的子彈,還額外補了一萬發,也不知道能用多久。

等請來用過槍的獵人抽空來教導,發現子彈倒是沒什麼消耗,大多數情況下都能等練習結束了撿回來用,實在不行找鐵匠打的鐵子彈或隨地撿個大小合適的石頭、削個木頭的也勉強能用,就是這些東西沒什麼準頭,即使用過一陣槍的獵人,用削木頭的方式,也只能保證十余步的距離有一定命中率。

窮鬼們小心翼翼地給定下20發訓練損耗,也就是一個人練習時丟失20發子彈,這槍就要轉移給另一個伙伴用。

而人的心思五花八門,拉比姆們也只能勉強算是還有點良心,道德水平也就那樣,不少拿到槍的,都會盡量自己弄替代子彈或從伙伴那里換來用于練習。

鐵匠打的鐵子彈如果手藝到家,用來練習其實也不會特別差,八十步甚至更遠點都有命中率,但這種魔法槍的子彈形狀很特殊,沒有正經鐵器是該形狀,去城里弄子彈很容易出事,只能買來柱狀胚子自己冷加工,這要求就相當高了。

隨著時間推移,大家發現情況有點不妙,拿到槍的家伙一天里大半時間在折騰子彈,一群人在山里開了幾次會,才相互妥協做出決定︰一把槍要三個人輪流用。

真到了要用槍的時候,槍為什麼會落入第二個人手中,大家心知肚明,但腳下就是家鄉,他們無路可退。

所謂的領主大概會帶頭跑路吧,總之這片地區除了自己,沒有人能靠得住。

大家輪流用槍練習的情況下,就看誰的手藝強,手藝強者做出來的湊數子彈,能更接近原配子彈的彈道,這樣就只有遠程練習要用到原配子彈,能堅持更久的時間。

過程中有人意識到,可能應該湊一個專門做子彈的隊伍……但討論之後發現也沒太多必要。

一個原因是如果魔族攻城,等需要他們動槍的時候,領主和領主軍多半已經噶了或跑路了,雖然不排除那幫望八會推別人送死,但那個情況拿出槍也沒辦法交代,當場就會被砍掉,不如留下來。所以在城里動槍的時候,應該是能夠直接找正經鐵匠做子彈的。

如果魔族不直接攻城,那就是野外打獵,這種損耗比較有限,靠著大家業余時倒騰一下也夠應付近距離需求,遠距離還得原配子彈才打得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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