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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 好歌也是有尊嚴的!

與遠藤實的相遇是一個意外,而這個意外所帶來的好處,卻是實實在在的。

別的不說,至少有遠藤實的介紹跟引薦,曹志強可以更加方便的跟日本華納先鋒唱片公司談合作。

雖然沒有遠藤實的幫忙,曹志強自信也能在日本歌唱界打出一片天,只是那樣的話,這個進度會稍微晚一點,過程也會麻煩一點。

所以說,哪怕曹志強再相信「自己」的實力,可既然能有貴人相助,能有捷徑可走,那何樂而不為。

自然了,能引起遠藤實的興趣跟引薦,其實也是曹志強的實力所致。

如果不是曹志強一次性注冊了一百首歌,就不會引起恰逢此地的遠藤實的興趣。

如果不是曹志強的那一百首歌每一首都是精品,遠藤實最多是瞧個稀奇,不會特意來找曹志強這個「原創者」。

如果不是找到曹志強這個「原創者」,就不會听到那首《只要有你在》的demo,自然也不會發現曹志強的演唱天賦。

這麼多的如果加起來,才決定讓遠藤實決定幫一幫曹志強這個「外國人」。

無他,除了愛才惜才外,還有就是奇貨可居。

曹志強不知道的是,遠藤實作為日本音樂界的老前輩,他不光是喜歡提攜新人,也喜歡賺錢。

實際上,遠藤實跟一般的音樂人不同,他的真正作品不多,但看人跟收徒弟的眼光相當厲害。

很早的時候,就喜歡收弟子,提攜有才華的新人,然後靠著這些弟子,收獲了豐厚的回報,堪稱是名利雙收。

比如舟木一夫、千昌夫、小林旭、島倉千代子等等等等日本歌謠界著名的大師,其實都是他的徒弟。

這些徒弟還是叫的上名字的,至于其他叫不上名字的,或者名義上的徒弟,那更是數不勝數。

所以說,遠藤實的音樂創作能力,其實也就一般般,但他看人跟提攜人的眼光,以及利用人的手段,那是真正的高超。

遠藤實就是靠他的那些可能他自己都記不清的徒弟,才在日本歌唱界成了老大,而且是權力很大的大前輩。

如果不出意外,進入九十年代後,他除了拿了一堆勛章,當了一堆會長外,更是自己搞一個「遠藤實歌謠音樂振興財團」。

這個遠藤實歌謠音樂振興財團」,其性質跟風投差不多,就是提前投資一批有潛力的歌手跟詞曲作家,然後等這些人出名了,再以各種合作方式獲得回報。

也就是憑著這些操作,遠藤實雖然音樂實力一般般,但口碑好的驚人,能量大的驚人,就連死後,都拿到一個「國民榮譽獎」!

「國民榮譽獎」可不是那麼容易拿的,遠藤實能拿到這個獎,本身就說明了他的實力。

換言之,遠藤實對一個人的好,都是有目的的,只有他看上的人才,覺得將來能出人頭地,才會對你好。

要是他看不上你,你毛遂自薦都沒用。

這也不能說是壞,至少他還是有堅持的,那就是堅持選有才華的人投資。

從這個角度看,遠藤實能看上曹志強,也就沒什麼奇怪的了。

無他,就跟左田雅志堅信曹志強的牛逼一樣,遠藤實也從那一百首歌,還有那首《只要有你在》的demo中,明白了曹志強的才華,所以決定奇貨可居,雪中送炭一把。

更不用說,曹志強還有意開唱片公司,那遠藤實更要插一腳了。

這就是伯樂跟普通人的區別了。

像曹志強之前去JVC唱片以及寶麗多唱片,他們雖然也覺得曹志強的那首《只要有你在》的DEMO很不錯,但也僅僅是停留在不錯的基礎上,只想著買歌曲版權,沒想過投資曹志強這個人。

原因就是曹志強是大陸人,簽證還是商務簽證,情況復雜,大概率沒法在日本待太長時間。

當然,也是因為他們沒看到曹志強一口氣寫一百首歌的緣故。

要是他們也看到曹志強一口氣寫一百首歌,估計就不會那麼草率了。

但不管怎麼樣,能讓遠藤實撞見,這也算是一樁緣法,也可以說是老天都在幫曹志強。

「好了,沒問題了。」剛剛掛上電話的遠藤實笑呵呵的對曹志強跟左田雅志道。

「你們也都听到了,我剛剛跟華納先鋒的山本社長打過招呼,把你們的情況簡單說了一下。

山本社長對你們很感興趣,決定立刻就在他們會社見見你們。

所以,你們現在直接去就行了,山本社長會直接見你們,保證不會慢待你們的。」

「太感謝了。」左田雅志開心的鞠了一躬,「遠藤前輩,實在是萬分感謝!」

「哈哈哈。」遠藤實豪邁的揮了揮手,「還是曹桑的實力夠強,左田桑的眼光也厲害,你們兩個在一起,一定能成事,我這不過是推波助瀾罷了。

行了,趁現在還早,別跟我浪費時間了,快點去見山本社長吧。

早點把合作的事情定下來,接下來的工作,才好展開啊,哈哈哈。」

「嗨!」左田雅志再次一鞠躬,「遠藤前輩,我們這就去,回頭不管成敗,一定親自登門道謝!」

「走走走!」遠藤實再次不耐煩的一擺手,「快去吧,廢話真多!」

又鞠了一躬後,左田雅志才拉著曹志強離開。

這期間,曹志強也是有些尷尬,畢竟左田雅志動不動就鞠躬,搞的他這個只是點頭的人很不自在。

唉,要不說呢,日本人這愛鞠躬的毛病,真是累脖子啊。

從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的總部大樓離開後,左田雅志立刻興奮的對曹志強道︰「曹桑,太好了,有遠藤前輩的幫忙,這次的華納唱片,一定能談妥,我有這個預感。

走走走,我們立刻去華納,不坐地鐵了,坐出租車,我出錢!」

「能不能休息一會兒再去?」曹志強甩了甩右胳膊道,「我之前寫了太多字,胳膊都酸了。」

「對對對。」左田雅志笑道,「忘了,剛剛你一口氣寫了那麼多歌,確實需要休息一下。

這樣吧,我們去附近找家咖啡館,喝杯咖啡再去。」

曹志強點點頭,算是答應了。

喝完咖啡,吃了點點心,稍微休息了一會兒後,曹志強才又跟著左田雅志一起,打了個出租車,直奔華納先鋒唱片公司總部。

華納先鋒唱片公司,雖然是一家美資公司,畢竟華納總公司佔百分之五十的股份,是妥妥的第一大股東。

但實際上,管理這家公司的,基本都是日本人。

沒辦法,入鄉隨俗,日本別看現代化程度很高,但至少在八十年代初,實際上還是個十分保守的社會,很多傳統的東西一時之間是很難改變的。

因此,別看日本其實是米國的殖民地,但其實至少在八十年代初,美資對日本的滲透並不明顯,也沒有後來那麼囂張。

當然了,不管怎麼樣,日本畢竟是米國的小弟,所以美資背景的日本企業,在一些特定行業,比如藝能界,也就是所謂的娛樂圈,基本還是不會受到特殊打壓的。

像山口組之類的極道組織,是不敢用一些上不得台面的辦法去找華納先鋒這樣的企業的。

別說背後的巨無霸華納公司了,就算是另外一個大股東先鋒電子公司,在日本也不是一般人敢找麻煩的。

不客氣的說,八十年代初的日本華納先鋒唱片,雖然論名氣來講,遠不如JVC跟寶麗多,但要說實力背景,那是一點不差多少。

而在日本八十年代,想在娛樂圈混,沒點背景的話,有實力也是白搭。

就比如鄧麗軍,她早年雖然在日本打拼的很辛苦,可實際上讓她真正成名的,還是華語圈。

至于日語圈嘛,鄧麗軍早年在日本混的時候還行,可自從鄧麗軍離開日本,早就銷聲匿跡,沒多少人記得她了。

原因很簡單,那就是這個時期的日本唱片界,競爭確實激烈的很,歌手層出不窮,稍微一不注意就沒了。

因此,能在八十年代殺出重圍的歌手,真不是一般人。

也正因為這樣,中森明菜也好,小泉今日子也罷,都是真正的牛人。

曹志強的所謂看不上,只是他不了解這段歷史罷了。

不一會兒,曹志強跟左田雅志就來到了華納先鋒的總部大樓,並徑直入內。

因為之前早有預約,所以倆人很快就見到了華納先鋒的社長山本德源。

山本德源是個看起來五十出頭的人,同樣一身得體的西裝,只是看起來比較嚴肅穩重一點,比起遠藤實更有威嚴,一看就是個大老的派頭。

不像遠藤實,看起來更像個打扮得體加笑口常開的鄰家大爺。

雖然山本德源有點不苟言笑,不過畢竟是遠藤實介紹的,所以還是很認真的听左田雅志介紹了一下曹志強的情況,以及他的一些合作訴求。

听左田雅志介紹完自己的來意,並且听過《只要有你在》的demo後,山本德源輕輕的點了點頭︰「不錯不錯,遠藤桑沒騙我,確實唱的很好,而且歌寫的也好,非常好,我一听就喜歡上了,有大熱的潛力。」

稱贊過曹志強的歌之後,山本德源又皺了皺眉,然後對著曹志強跟左田雅志點點頭道︰「這個,曹桑的情況我大概了解了,雖然不是日本人,是大陸人,而且還是商務簽證,有一點麻煩,但這都不是大問題。

畢竟現在是中日友好時期,簽證問題嘛,只要我們肯幫忙出面,都好解決。

真正的問題在于,你們的條件太苛刻,只想跟我們合作這一首歌,這就不太好了。」

想了想後,山本德源道︰「這樣吧,看在遠藤前輩的面子上,我們樂意跟曹志強君簽署一個誠意滿滿的藝人合同。

本來我們這里的藝人,一般都是拿固定工資的,但我猜你們肯定不樂意。

這樣吧,我也認為曹桑的才華很好,以後只要是曹桑自己寫且自己唱的歌曲,可以拿到批發價的百分之三,如何?

對了,曹桑恐怕還不知道這個批發價的百分之三是什麼意思吧,我來給你簡單解釋一下。」

說完,山本德源就介紹了一下那個批發價的百分之三是啥意思。

簡單來說,就是華納先鋒公司出一張唱片,會自己制作唱片,自己出唱片,然後把唱片以批發價的形式,賣給一些批發商。

這些批發商,通常包括一些零售商,或者是音樂出版社。

通常來講,在日本一張單曲唱片的零售價格,是三千日元,這個價格一般是統一價。

而三千日元零售價的唱片,批發價一般是兩千日元左右。

當然,具體批發商不同,拿貨價不同,反正大概的話,就是三千零售價,拿貨是兩千左右的批發價。

如果一首歌的原始版權在藝人所在的經紀公司手里,不在華納公司手里,那麼經紀公司就能拿到批發價的百分之三。

比如一張單曲唱片的批發價是2000日元,那麼藝人所在的經紀公司,就能拿到百分之三,也就是60日元。

這個比例已經很高了。

如果是專輯,那價格就高了,一般是六千日元到八千日元之間,特別牛逼的歌手,價格能高到一萬日元一張。

通常來說,新人要簽約唱片公司,都是要把歌曲版權賣給唱片公司的,然後賣出的唱片呢,版權費歸公司,藝人只能拿到百分之一的批發價,或者干脆只有一個固定工資。

你還別嫌棄,其實作為一個新人,就算你肯把你創作歌曲的版權賣給公司,人家還不一定要,而且也不一定願意簽你。

說白了,就是對目前的日本唱片界來講,從來不缺歌手,缺的是好平台。

華納先鋒,就是一個非常好的平台,只有你簽約了一個大平台,這個平台肯捧你,你才有成名的機會,也只有你成名了,成了明星了,才能賺到錢。

照這麼看,華納先鋒肯一上來就簽約曹志強,還肯給出分成百分之三的協議,這已經是很有誠意了。

唯一的問題是,華納先鋒要簽下曹志強的五年合同,五年內只能作為華納先鋒的藝人活動。

也就是說,五年內,曹志強寫的所有歌,都只能由華納先鋒出版發行,不許賣給其他唱片公司,哪怕版權是你自己的。

這就叫版權限制。

換言之,華納先鋒不苛求版權歸屬,但要有版權限制,五年內,曹志強都是華納的獨家藝人,而在此期間曹志強創作並演唱的歌曲,只能由華納來出版發行。

當然,曹志強如果寫了歌後不想自己唱,非要給別人唱也行,但還是只能由華納發行,不準交給別的公司。

這種版權限制,就有些,怎麼說呢。

雖然確實是行規,相比其他唱片公司也寬松的多,可曹志強依舊感覺很受限制。

因為這就等于賣身五年。

這五年中,曹志強想要發行的所有歌曲,不管是他自己唱還是給別人唱,都只能交給華納先鋒發行,不準給別人。

就好比你是後世的網絡小說家,你簽約了起點,合同規定有個五年版權限制,然後合約期限內,你就只能在起點發書,不許在其他網站發書一樣。

哪怕你的作品早就寫好了,版權也歸你,甚至筆名都不一樣,也不許在其他站發。

看似挺公平,可曹志強並不樂意受這個限制。

無他,這等于他要在五年內賤賣很多名曲名歌,除非故意壓著雪藏五年,等五年之後再拿出來,這是他不能忍受的。

曹志強抄襲,不,創作的那些歌,都是真正的好歌,是另外一個世界的精華精品。

好歌也是有尊嚴的!

曹志強不允許自己輕易賤賣這些好歌,更不想給他人做嫁衣。

所以,少量的單獨合作幾首歌可以,但想要買斷他五年的版權發行權,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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