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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納兄弟公司雖然不要臉,吃相太難看,做事還非常的不講究。

不過呢,人家臉皮夠厚啊!

胖達影視這邊剛決定上市,華納兄弟公司立刻找上門來,準備宣傳《博物館奇妙夜》。

這可是要在聖誕檔期上映的大片,必須早早的就開始進行宣傳準備。

至于說胖達影視的事,最終的結果只能是損人不利己。

不過呢,這就是大公司的通病,過于的貪心,什麼都想要。

就算是吃不到嘴里,他們也要搞破壞,自己不好過,對方也別想好過。

林荀除了說一聲倒霉,他也無能為力。

不過,在這幾天的時間里,他還特意做了一件事,搞定了《暮光之城》的版權。

原本,這事一直是史蒂夫卡特在做。

《暮光之城》能夠成功出版,史蒂夫卡特和胖達影視可是幫了斯蒂芬妮大忙。

當然,這一切都是林荀的決定。

如今,《暮光之城》正式上映,按理應該是由胖達影視買下影視版權。

只不過,突然遇到一波這種破事,林荀自然不會再便宜了華納兄弟和其他人。

胖達影視已經注定倒霉了,沒機會再月兌身,那麼林荀也不會再費心力。

按照林荀的想法,通過胖達影視賺一筆錢就夠了,其他人只能自認倒霉。

這樣的情況下,《暮光之城》的版權,他自然要牢牢捏在手上。

等到胖達影視的事情解決,這一大筆錢到手之後,林荀完全可以再搞一個公司。

不只是《暮光之城》,林荀一直在盯著米國的出版市場。

只要是稍微有些印象的書籍,影視改編權就全給它買下來。

就算沒法買下全部版權,也要和作者達成合作,反正他現在也不差錢。

這不,林荀又從胖達影視抽調了1億米金,幾乎要把整個公司的資金抽空。

沒關系,真沒錢的話還可以貸款,相信那些銀行都是非常願意提供服務的。

看到這一幕,史蒂夫卡特除了無奈還是無奈,他也沒辦法阻止。

畢竟胖達影視完全屬于林荀,只要林荀願意,其他人根本沒法阻止。

至于說他也有股份,這不是還沒到手嗎?

那5%的股份可不是期權激勵,而是被林荀當成薪酬,在某個時間發放給史蒂夫卡特。

只要在此之前,林荀可以隨意做主。

事實上,就算是史蒂夫卡特成為股東,他也沒法阻止林荀,畢竟林荀才是大股東。

頂多林荀在抽調資金的時候,當作是分紅,史蒂夫卡特也能分到一份。

這些事,早在胖達影視公司成立的時候,林荀就已經做好了所有準備。

公司的所有合同,都是他花了大價錢找律師制定的,不可能存在問題。

該解決的事已經解決,林荀便沒有再耽擱,直接返回了國內。

這一次,他帶著1億資金回來,自然不可能閑著,他還有要事要做。

當然,在此之前,林荀還有先搞定《源代碼》的後期制作,畢竟他的主職是導演。

黑夜特效公司那邊,已經完成了《源代碼》的特效,看起來很不錯。

至少相較于原時空,提高了不止一個檔次。

原時空的《源代碼》,投資不過2000萬,能夠花在特效上的費用屈指可數。

要不然的話,男主角意識存在的空間,也不會被他用一個封閉艙來表現。

現如今的電影,因為林荀沒拿片酬的原因,大量資金都花到特效制作上。

包括演員片酬,還有制作費用,其實花了也就是2000萬華夏幣左右。

剩下的將近1000萬米金,全部被用來制作特效和裝飾火車。

砸了那麼多的錢,呈現出來的效果自然不同尋常,只是林荀很滿意。

一邊著手《源代碼》的後期制作,另一邊,林荀也在約見一個團隊。

周娟、梁升、譚毅,這是65網的創始人團隊,三人都是來自于網乙公司。

年初的時候,三人從網乙公司離職,準備創辦國內第一個視頻網站。

據說,洋芋網和65都是在05年4月份成立,雙方為了這個國內第一視頻分享網站的名頭,還曾爭執不休過。

沒錯,如今的視頻網站其實和後來的短視頻網站差不多,核心都是視頻分享。

只可惜,視頻分享網站生不逢時。

沒有足夠便利的分享途徑,沒有足夠方便的獲取途徑,視頻分享是沒有前途的。

更不要說,視頻分享未來還會涉及到版權問題,油管網站就曾深受其害。

所以說,基于電腦客戶端的視頻網站,還得是以影視劇為主。

而影視劇,就必然會涉及到版權問題。

林荀準備了1億米金,就是為了版權而來,他打算花錢辦事。

這個時期,很多人還沒有網絡版權的概念,林荀打算趁機低價入手一波。

既然花了錢,自然要達到目前,最差他也保證獲得十五年的版權授權,甚至是永久。

五年以後,也就是2020年,只要林荀獲得了足夠多的影視圈版權,那麼為了的視頻網站之爭,基本上可以塵埃落定。

要知道,國內真正重視版權問題,應該是從10年以後。

雖然前五年,林荀算是白花錢,只不過呢,只要堅持下去,勝利就屬于他。

至于說合作的對象,為什麼是65網,而不是洋芋網,畢竟洋芋網才是國內最早的第一視頻網站。

事實上,林荀真的找過王微。

雖然說這家伙成事不足,敗事有余,尤其是一己之力玩崩了洋芋網。

如果林荀能夠入主洋芋網,當然會避免這樣的事發生。

只可惜,林荀被拒絕了。

沒錯,他找到了王維,希望能夠投資洋芋網,只可惜,被拒絕了。

其實,也不是拒絕,王維願意接受林荀的投資,只可惜條件太苛刻。

不只是不能干涉洋芋網的運行,甚至,在股權的擁有上,也有諸多限制。

這樣的情況下,林荀自然是扭頭就走。

很簡單的道理,幾年之後洋芋網就要分崩離析,這樣的情況下,他的投資豈不是打水漂?

王微拒絕林荀,自然是有底氣,作為世界五百強其余的華夏去總裁,他想創業,不會缺了投資。

也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林荀又找到了65網,事實上,林荀找上周娟以前,她還在網易工作。

也就是說,林荀不是天使投資人,更多的應該算是創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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