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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三章.迷路了

紅通通的太陽緩緩從地平線上升起,帝王城通往北方的交通要道六十里處,格里斯騎著這匹剛剛被他命名為骨頭的戰馬上,在金黃色的光芒中狂奔著。

好吧,雖然骨頭這樣的名字十分惡俗,但不要期望格里斯會有什麼好的創意。他的審美觀如今還停留在骷髏形態,真要放一個全果美女在他眼前,他也不一定分得清男女。

骨頭那空洞的眼眶已經被蒙上了,因為在前面的路上,一個早起的路人被雙眼冒著藍光的骨頭直接嚇暈後,格里斯就醒悟到這個問題。

此刻的骨頭早就沒有昨天剛從子爵府里拉出來時那樣油光水亮,全身的毛干枯分叉,看起來像風塵僕僕趕了幾天路沒洗過一樣。實際上這時的骨頭身上還很干淨,而且一絲汗水也沒有。

再過幾天,它身上的肌肉也會干枯萎縮,最後徹底成為一具馬形尸巫。

但是在這之前,格里斯還是可以用它趕到目的地。格里斯的目標地在北方的遠望森林。

遠望森林是一個闊達數萬平方公里,橫貫數個大帝國,延伸至蠻荒邊境的遼闊世界。它位于腓特烈帝國和貝爾帝國的北方,里面物種豐富,生活著無數凶猛的野獸和魔獸,傳說中更有巨龍盤距其中。

物種豐富,這其中自然也有箭毒樹這種植物,自然也有可能伴生回春藤。西南方的迷霧之森已經有阿拉崗等幾支隊伍過去了,格里斯再往那邊走,只能是重復投入,不如去遠望森林踫踫運氣。

三天後,綠湖村,馬不停蹄的趕了三天三夜的路,格里斯和骨頭創下了三天趕了二千里的紀錄,如此一樣,骨頭這匹血統並不算優良的馬終于能夠算得上真正的千里馬了。

可惜此刻的千里馬形象慘不忍睹,全身骨瘦如柴,皮肉干枯得可以清晰看到底下的筋,就連它的靈魂之火都奄奄一息。剛剛誕生就馬不停蹄的趕了三天三夜的路,也虧它是不死生物才撐得住,但即便是這樣,它的靈魂之火也虛弱到了極限,再不休息,恐怕就得直接消散了。

感應到骨頭真正到了極限,格里斯也不為難它,跳下馬後撕開蒙在骨頭眼前的布,然後自己向北方徒步走去。骨頭血肉的活力退盡,外形變得越來越像尸巫了,回去時候就不能再騎它回去了,干脆在這里就把它放生吧。

終于能夠重見天日了,骨頭眼眶中光芒閃爍了一下,愣愣的望著格里斯的背影。它只是個剛誕生的不死生物,智力低下只會憑本能行動,之前在格里斯的指揮下,雖然累得快散架,但至少知道該做什麼。現在格里斯把它扔下的話,它頓時無所適從起來。

愣著半晌,直到格里斯的身影快要消失的時候,骨頭才歪了歪腦袋,小碎步趕了上去。

听到身後傳來的馬蹄聲,格里斯回過頭來,用靈魂詢問到︰「你想一起去?」不死生物間的交流是靈魂來進行的,根本不需要說話,也不需要文字。

不過格里斯高估了骨頭的智力,骨頭根本不明白他這句話的意思,從骨頭的靈魂里,格里斯只感覺到一片茫然。

格里斯隱約感覺到有點失望,在死亡世界的那些同類也是,格里斯偶爾和那些同類交流,也得不到它們的回應,只有那些習慣掠食的同伴,才會有簡單的‘吃’‘殺’之類的回應。

為什麼會這樣呢?難道只有他一個才有智慧?顯然不是,因為領地的領主,常常也會出一些復雜的命令,命令領地的同伴去攻擊某些入侵者,顯然,領主是有智慧的,可是為什麼別的同類會沒有呢?

心中思索著,想不通便把這個問題扔到一邊了。他牽起骨頭的韁繩,往視野盡頭那蒼翠的森林走去。

遠望森林是冒險者的樂園,這里有凶猛的野獸,強大的魔獸,珍貴的植物礦產,傳說中還有巨龍盤距其中,有巨龍,當然就少不了巨龍的寶藏。

沒實力做屠龍勇者,但並不妨礙某些膽大包天的家伙把生命寄托在幸運女神的手上,試圖趁巨龍沉睡或掠食的時候一筆橫財。

不過這些年來,並沒有听說過有哪個幸運兒找到了巨龍的寶藏,但是每年失蹤在這里森林里的冒險者卻是數不勝數。

遠望森林茂密的樹木就是最可怕的殺手,再厲害的魔獸也不是人類的對手,可是這里茂密的樹林和復雜的環境,卻能讓最強大的法師劍士迷路,最終餓死在里面。

遠望森林闊達數萬平方公里,再精銳的冒險團隊,也不敢深入森林的內部,就是害怕迷失在里面。

格里斯看了很多書,也從書里學到很多關于遠望森林的知識,但卻沒有哪本書詳細描述了這些看不見的危險,于是傻乎乎的,什麼準備都沒有就冒然跑進了森林里,毫不意外的,他迷路了。

這是格里斯深入森林的第六天,這六天里,格里斯悶著頭往前走,也不管什麼方向,他來森林就是為了找箭毒樹,反正他也不知道哪里有箭毒樹,邊走邊找就是了。

不奇怪格里斯會這樣冒失,畢竟死亡世界沒有森林,就算有,他這個從來沒離開過領地的小骷髏也沒見識過,在書本里看到的介紹,在他腦海里形成的印象充其量是長了很多樹的地方,至于這些樹多到什麼程度,沒親眼看見他是不會理解的。

現在他理解了,原來森林里的樹可以多到走幾天幾夜也穿不過去,可惜已經晚了。

放眼望去,四周都是高聳入雲的蒼天大樹,茂密的樹冠遮蔽了天空,在森林內行走就如同走在黑夜里一樣,偶爾才有一兩絲光線從樹間透進來,根本無從來分辯方向。

格里斯能意識到自己迷路是因為一具骸骨,一具三角犀牛的骸骨。三天前,格里斯終于踫上進森林以來第一頭魔獸,就是這頭三角犀牛。

三角犀牛是一種二級土系魔獸,體型龐大,力量驚人,額頭兩邊和鼻尖分別有一個尖銳的角,全力沖刺起來能把腰身粗的攔腰撞斷。

光是這樣還稱不上魔獸,三角犀牛厲害的地方是它的防御力,皮粗肉厚的犀牛喜歡洗泥漿浴,每洗一次,它便用它那可憐的土系魔力加固一次,長年累月下來,二級的三角犀牛卻擁有了至少四級防御力的泥盔。

披著厚實泥盔的三角犀牛簡直就是一部裝甲戰車,全力沖刺起來,即使是六級的鐵背魔熊都不敢招惹,按道理來說,這樣的魔獸幾乎沒有天敵了,但可惜的是,三角犀牛踫上的是一群疾風魔狼。

疾風魔狼也是二級魔獸,它們的體型比普通的狼要大許多,簡直像小牛犢,只會一招風刃。可是這些魔狼卻是魔獸界真正的霸主,除了七級以上擁有智慧的魔獸,否則沒有什麼魔獸敢招惹魔狼,因為它們是群居生物。

一出動就是十幾數十頭,每到交配季節,甚至能看到上百頭的狼群,這樣的數量,就算人類也要退避三舍。

而魔狼的智慧也絕對是低級魔獸里數一數二的,圍獵的時候比得上訓練有素的人類軍隊,那天格里斯就見識了一場精彩的圍獵。

十幾頭魔狼圍著三角魔犀不斷的咆哮挑逗。當犀牛選擇了目標動攻擊後,被攻擊的那頭魔狼馬上引著犀牛左閃右避,其它魔狼一擁而上,風刃招呼。一層層的把犀牛的泥盔剝掉,咬死,干淨利落。

看到進退有序的魔狼,格里斯二話沒說,直接掏出骨頭的靈魂之火,然後選了一棵最高最粗的樹木,蹭蹭蹭的爬上去。

這種時候,骨頭的身體都不要了,保命要緊。

魔狼也現了格里斯這一人一馬,不過它們似乎對這些沒人味的不死生物不太感興趣,十幾頭魔狼分食了犀牛後,便頭也不回的離開了。

直到這刻,格里斯才意識到魔獸和野獸的差別,剛進森林的時候,他也踫到過一些野獸,包括魔獸的遠親野狼,不過兩者根本不是一個檔次的。

意識到自己的實力在這里不足以自保,格里斯就沒敢再往里深入了,往回走去,沒想到轉著轉著,又回到這里,他迷路了。

如果是人類在這里迷路的話,短時間找不到出路,就會耗盡食物然後餓死。格里斯不需要食物,所以意識到迷路了,他也不著急,再次往來路走去。

這次往回走,格里斯不再順著那些容易走的地方走了,踫上樹木岩石擋路,上次是繞過去的,這次他直接翻過去,而且專挑那些難走的地方走,這樣一來,果然沒有再轉回原來的地方。

骨頭的靈魂之火格里斯還帶著,軀體卻早就扔了,有些地方需要攀爬,四條腿的骨頭爬不過來。

有著格里斯的保護,沒有軀體的骨頭不會消散,有機會再找個軀體把它放進去就行了。

就這樣邊走邊爬,兩天後,格里斯終于穿透了那千篇一律的茂密森林,出現在他眼前的是一汪清澈的湖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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