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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七十四章 硝煙再起(6)

「哈哈哈哈,說得好,說得好。打賞黃金百兩。」宋獻策的這番話可謂是說到了李自成的心里頭,高興之下,李自成自然是不吝嗇金銀財寶了。

「謝過闖王——」宋獻策大喜道。不管怎麼說,其他都是假的,銀子才是最要緊的。管他最後誰坐江山呢?有了銀子就萬事不愁了。

「呵呵,不用謝,軍師之功當受此賞!」李自成心情高興之下,大聲說道。

「呵呵,其實說道闖王有帝王之相,倒是不錯的。」一直穩坐中軍帳的牛金星忽然開口了。因為他知道,這種時候不能讓宋獻策獨美于專前,而是要也有所表現。不然的話,他在闖王心目中的地位就要降低。

說著牛金星笑著對李自成道︰「既然今天眾兄弟都是難得聚在一起,闖王何必把前幾日做的那首詩念出來給大伙听听呢?」

「這個,不必了——不過是隨性之作罷了。」李自成假意推托道。不過他心里卻是很感激牛金星的,因為他知道,只要等會拋出這首詩後,恐怕眾兄弟看他的眼光就要更加敬畏了。

而所謂的隨性之作,其實只是李自成某日晚睡覺時,豪情大發之下的做的一首詩,可只是十竅通了九竅,一竅不通。不過說是一竅不通倒也有幾分可取之處,那就是氣勢很大。

想想也是,手下都是擁兵幾十萬,戰將百員。氣魄能小的了嗎!事情也巧,恰巧被有事前來請示的牛金星听到,牛金星敏銳地發現了其中的價值,就以這首詩為骨架,對某些不太通順的地方加以修飾,在苦思冥想,掉了n根頭發之後,一首大氣蓬勃的詩終于出現了。

當然,牛金星是不敢居功的,于是,這首詩就冠之以李自成的名義,新鮮出爐了,只等適當的時機推向‘市場’。而如今,就是到了這個適當的時機。

「哦,什麼,闖王還會作詩?快說來听听?」劉芳亮驚奇地道。

「大哥還會作詩?快快念來听听——」劉宗敏也是大聲鼓噪道。

只有宋獻策把臉轉了過去,心中不屑的想到,呸,什麼闖王作詩,不過是牛金星這個阿諛奉承的家伙的手筆罷了。哼,只會捧闖王的臭腳!其實宋獻策倒是忘了,剛才他也是這般做過呢!

「好好好,既然眾兄弟興致這麼高,那麼就獻丑了。」李自成臉不紅心不跳的道。對于把這首詩冠他的大名毫無羞澀之感,也是,他是做大事的人,怎麼會拘泥于這些小節!

「咳咳咳——」李自成先清了清嗓子,然後在四下看了一遍,發現眾人此刻都是在聚精會神的等著他的大作。于是李自成昂首挺胸,醞釀了一番情緒之後,開始大聲吟誦道︰「天作羅帳地為毯,日月星辰伴我眠。通宵不敢長伸腿,恐將江山一腳穿。」

不得不說,這首詩的氣魄確實宏大,稱得是胸藏宇內吞吐日月。確實像是一代帝王所作的詩篇。想想看,日月星辰都不在話下了,那天下第一人還不是手到擒來的。

客觀的說,也只有後世的一位偉人做的那首著名的詩,其中的意境可以與之媲美,或者說更勝一籌。試舉一例,山舞銀蛇。原馳蠟象,欲與天公試比高。何其的壯觀啊!秦皇漢武,略輸文采。唐宗宋祖,稍遜風騷。一代天驕,成吉思汗,只識彎弓射大雕。這是何等的氣魄!

說實話,當初念初中的時候讀到這首詩,並不覺得怎麼樣。好是好,可也只是一般,可是隨著之後年歲漸長,閱歷加深,再讀到這首詞,卻是每每忍不住拍案叫好,百讀不厭!偉人就是偉人啊,我等甘拜下風!

不得不說,這首詩的震撼力實在是太大了,在座的眾人中,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不識字,是現在,卻是一個個被雷的里焦外女敕!沒辦法,這首詩的王霸之氣太足了!又是通俗易懂,人人都能听懂!

在足足安靜了一炷香的時間後,眾人才像是如夢方醒一般的紛紛叫好,

「好啊,好啊——」這是劉芳亮的聲音。

「實在是太好了——」這是李雙喜的聲音。

「高,實在是高——高家莊,馬家河!」這是袁忠第的聲音。

「就憑這首詩,大哥天下之主的位置是坐定了。」這是劉宗敏的聲音。劉宗敏還不光說話,更是興奮的把一雙巴掌都拍紅了!沒辦法,太激動了,李自成真要是得了天下,那在座的這些人都是從龍之臣啊!而他劉宗敏呢,身為闖王手下第一大將,怎麼的也得弄個天下兵馬大元帥當當!

看見眾人的反應,李自成笑得嘴巴都合不攏了。而作為始作俑者的牛金星呢,此刻也是感到與有榮焉。嘿嘿,這一切還不是我老牛的杰作嗎!平心而論,李自成原本確實做過一首詩,那是在晚被蚊子咬得睡不著的時候,不過意境可就比這一首差多了。

原文如下,「夜里睡來蚊子叫,只想把它拍倒了。想了半天不敢動,唯恐把天拍個洞。」

現在經過牛金星妙筆生花,還真成了氣勢磅礡的佳作!牛金星感到臉有光的同時,分外得意地看了宋獻策一眼,心道怎麼樣,你那套所謂的相面術都是空的,咱這首詩才是實實在在的。

不過遺憾的是,宋獻策也十分乖巧,知道自己此刻落了下風,干脆又是把眼一閉,來個神游物外,‘眾人皆醉我獨醒’了。

鬧騰了一陣之後,眾人還都是興致高漲,怎麼辦呢?也正好說了半天話,到了午後開飯的時候了。本來若是按照正常的流程來說,像這樣的午飯,還是不會酒的。

飯菜也一般,雖然也不至于粗食窩窩頭之類,不過也只是家常便飯而已。搞個幾大盆肉,三四個素菜,再搞個蛋花湯也就差不多了。因為李自成平日里過慣了苦日子,哪怕現在發跡了也還是保持著刻苦簡樸的本色,這一點,倒于張獻忠、羅汝才等人形成鮮明的對比。

不過此刻嘛,別說劉芳亮等人興致高漲,就是李自成本人也是熱血沸騰了。連呼著「酒,好酒。」又是安排伙房,宰了一頭肥羊,二條大狗,又炒了十八個好菜,這一干人就喝了!

喝酒期間,每個人都是十分自覺地給李自成敬酒。而且敬酒的時候也是禮數十足,不再像以前那樣有些不分尊卑了。因為在他們看來,眼前的這位已經不是普通人了,而是預定的九五之尊,天下之主了。

而李自成呢,也是感覺到了眾位兄弟的這種微妙的變化,更是心中高興,表現在外在呢,那就是異常的豪邁,酒到杯干,決不推辭。也是,這已經不是普通的升官酒,發財酒了。而是登基酒啊!

于是乎這一天闖營里難得的酒氣飄香,到最後一干大將包括李自成在內,都是喝得酩酊大醉,快活非常……

不過等到酒席散後,宋獻策卻是喝的不多,因為他還要回去見一個人呢!宋獻策身為高級幕僚,是有單獨的院子的。哪怕是這樣外出作戰,也是一樣。等到宋獻策回到自己臨時的住所之後,卻是早有一人等在那里了。見了宋獻策就問道︰「軍師,事情怎麼樣?」

「哈哈,好得很。連安啊,這次你出的這個主意好得很,闖王听了之後很高興啊!對我大大的嘉許了一番。當然了,你現在地位低微,見不到闖王,也只有交給我獻去。

不要你也放心,只要哥哥以後地位提高了,也有你的好處,咱們倆現在是一條線的螞蚱啊!」宋獻策十分高興的道。他口中的這個連安就是王連安,張獻忠的部下,諸位還記得嗎,我知道很多人都在電腦面前,皺著眉頭想。後來歸順了張麟麒。不過,

張麟麒在對于歸順人員例行的籍貫調查時卻發現,這個王連安竟然是和宋獻策是老鄉,而且再仔細一問,二人還是認識的,關系還不錯,因為就是住在一個村里的。

所以張麟麒也就靈機一動,不把王連安安排進鎮國軍了,而是交給他一個更加重要的任務,那就是打入到敵人內部去,去找李自成,發揮更大的作用。因為站在張麟麒這樣的高度,需要考慮的就是整個大明朝的事情了。眼下看來,和李自成集團還沒有什麼糾纏。

可是到了最後,必將有一戰。既然如此,早早的埋下一顆棋子,有百利而無一害。而且這還不是一顆普通的棋子,而是能在關鍵時刻左右大局的。要知道他可是宋獻策的老鄉加好啊!

在古代,這就是很重要的裙帶關系了。為了能讓這招後手順利地發揮作用,張麟麒親口許諾他,最多三年,就會讓他重新歸隊。而到了那時候,最少保證他一個千總的職位。三年內絕對能夠騰出手來,絕對會和李自成有那麼一戰,蕩平李自成所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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